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社论评论

人民公安报:用制度强化反腐倡廉执行力

2012-12-11 10:38: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公安机关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只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制度强化反腐倡廉执行力,才能为落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公安机关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不断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只有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和内涵,才能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只有深刻认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才能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只有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才能坚决惩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败类,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深刻认识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职责,才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

    打铁还需自身硬。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担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各级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保平安,决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图享受。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精进之心对待“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必须用制度强化反腐倡廉执行力。在公安机关,一些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之所以还不尽如人意,并不完全是缺乏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主要还是制度执行力不够。而执行力不够的根本原因,还是缺乏完善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反腐倡廉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靠制度的执行,才能把不该出现的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各级公安机关不仅要健全实体性制度,而且还要健全程序性制度;不仅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还要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理;既要注意制度的系统配套,还要注意制度的细节设计。这样,才能减少制度执行中的“弹性”,堵塞漏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评论员)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