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检察院现有在编干警59人,其中女干警11人,分布在反贪、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控告申诉等各个部门,90%的女干警工作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承载着大量的检察工作的具体业务。在龙舒大地这片美丽的热土上,她们用火一般的热情,在平凡的的检察岗位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诠释着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宗旨,她们用扎实的业绩展现了当代女检察官美丽,理性,柔和的风采,谱写了一曲曲优美的检察之歌。
一、提高女检察官综合素质,献礼检察文化建设。
多才多艺的女检察官担当着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反贪一线、侦查监督现场、公诉席上,穿上检察制服,她们是飒爽英姿;文艺的舞台上,她们或青春靓丽,或婀娜多姿。一年一度的检察春晚,她们既是观众 更是演员,奉献一个个精彩的节目。与县医院、税务系统等单位开展文化共建活动,她们更是独挑大梁,将检察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融入一个个精彩的文艺节目之中, 寓教于乐,打造了舒城“检察文化节”品牌。在丰富检察机关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广大干警的身体素质的各种活动中,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登山比赛,她们挑战极限;拔河比赛,她们团结拼搏。《宪法》三十周年、《新刑诉法》知识竞赛的现场,她们睿智、机敏,充分展示新时代女检察官风采,取得一个个骄人的成绩,展示出检察文化的独特魅力。
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丰富女干警工作内涵
履职责,守护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舒城县检察院妇委会在县妇联和院党组领导下,她们立足本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维护舒城经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舒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巾帼”检察优势,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2012年9月,一位三十多岁谢姓女士,走进舒城县检察院妇委会的办公室,请求女检察官们帮她找找孩子,听着她哭泣中凌乱的诉说,女检察官们明显感觉该女子遭受刺激,妇委会年轻的小女孩给她递上一杯热水,让她不要着急,慢慢叙说,谢女士平复了心情以后终于讲清了原由。解某1999年与王某离婚,与王某生有一个脑瘫的儿子,不能走路,吃饭都需要大人喂。2007年解某与王某离婚后,孩子判给王某抚养。但孩子一直由解某的母亲带着。近年来,由于解某的母亲身体不好,孩子交还给了王某。从去年开始,解某多次要求探望孩子,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得已,解某找到我们,我们与公安机关联系,迅速查清缘由,原来王某在孩子交还之初,经人介绍就将孩子送到县城西南某山区乡镇一户人家代养,2011年初,代养人表示不愿继续抚养,要求王某领回去,王某在去山里接儿子返回途中 ,脑海中突然冒出了遗弃儿子的想法,于是在朋友的陪同下,将12岁的孩子丢弃在河南省泼陂河镇的一个僻静处,至今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查明案情,舒城县检察院对王某以遗弃罪批准逮捕,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一直是全社会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对涉罪未成年人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切实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最大限度的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直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工作在刑事工作办案一线的女检察官们,他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仅站在法律的角度审查问题,更多的关注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的规律,最大限度的预防未成年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此,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妇委会发起并组织实施了在该县中小学成立“检察机关驻校青少年维权工作站”活动,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学校保护结合起来,参与社会管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女检察官们义务担当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课和其他德育活动。配合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重点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青少年的维权和综合治理工作。此项活动受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慈母心,柔情满怀执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案件办理是枯燥、乏味的。然而,一起起枯燥案件背后的故事却是温情的。小顺,一个虎头虎脑的11岁男孩,2011年3月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让这个小男孩与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接下了不解之缘。2011年3月, 家住舒城县百神庙镇56岁的潘某在智障妻子走失后,从路边捡回一个精神病少妇,采用殴打、恐吓的方式对其拘禁并奸淫,后被同组村民发现并报警而案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从此,小顺随大自己7岁的哥哥小胜靠政府救济生活。但小胜从小就生活在缺少母爱的家庭里,加上父亲对子女缺乏管教,尚未成年便早早缀学,在其父被捕入狱后,小胜更像一只脱缰的野马放荡不羁,先是因盗窃被取保候审,后又因故意伤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小胜仍不思悔改,于2011年10月又无故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小顺随之沦为“孤儿”。这样一个特殊家庭的两起犯罪案件办理结案了,然而主办检察官的内心却无法平静下来了,看守所里哥哥瘦小的身影始终挥之不去,留在家中孤身一人的弟弟又该如何生活,这些纠结着侦查监督科的女检察官们。与居住地政府联系,妥善安置小顺的生活成为了检察工作之外的又一项编外工作,经多方协调,小顺最终被舒城县福利院暂时收养,并安置在寄宿制学校学习,其生活、学习费用由福利院负责,直至其父亲出狱。舒城县检察院女检察官们也就成了小顺的“爱心妈妈”,一直和福利院及就读学校保持联系,爱心妈妈们隔三差五的会带着新衣服、新鞋子以及书包、文具专程的去看小顺,给予心理疏导、亲情浇灌和人文关怀。见到小顺一天天长高了也长结实了,性格开朗了,也懂礼貌了,“爱心妈妈”们开心地笑了。“爱心妈妈”们还把小顺的照片寄给服刑的父亲,让潘某安心服刑,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家。
三、检力下沉,积极主动服务民生
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一直以来是检察院工作的重点之一。女检察官们在党组的领导下,“走出去,请进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服务民生工作。2012年女检察官的工作日程表里有这样一组行程:
三月——关注留守妇女进农村。女检察官们来到(南港镇河西村)开展“关注留守妇女进农村”活动,女检察官们与部分留守妇女座谈,感受农村留守妇女的艰辛付出和无私奉献,了解到她们的所求、所思、所盼。女检察官们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健康辅导、法律讲座、法律援助等服务,为她们的生存发展提供平安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月——女检察官走基层。10多名女检察官开展“走近基层,转变作风,为民办事”活动。深入到企业、车间、建筑工地、田间地头,进行走访学习,听取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劳动妇女的心声,体验她们的工作环境,感受她们的生活,学习她们的奉献敬业精神。通过对比工作环境、工作纪律、任务、报酬、态度、责任,感受广大企业女职工和农民姐妹们的艰辛。通过走访基层活动,女检察官换位思考,更加珍惜工作环境,从内心深处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端正价值取向,坚持职业操守,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融入到检察工作中。
十月——爱心助学进康复中心。2012年9月3日开始的“中国好人榜” 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中,有这样一对夫妇:舒城籍人士胡道余、朱自清夫妇举债开办春蕾康复中心,为32名残障儿童撑起一片蓝天。大家在踊跃投票的同时更是被深深的感动了。年轻的女检察官决定立即行动起来,为这些智障儿童做点什么。于是,她们组成志愿服务队走进了春蕾康复中心,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给他们讲故事,做游戏,自发的为学校捐款,并把这样的志愿活动作为必修课,争取给予这些特殊的孩子更多的帮助。
“请进来”,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 为扩大职能宣传,配合院里推进开门创建工作。2012年 7月我们把共建单位代表、市人民监督员请进来, 主动开门办公,向他们展示本院的警务区、检务公开活动室,观看检察机关文明创建专题图片,让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
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提高检察干警的廉洁意识,增强检察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2012年11月,院妇联会开展了“家庭助廉教育座谈会”活动,推动该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女检察官、特邀本院中层干部家属以“家庭助廉”为主题,开展座谈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向家属们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读本,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亲属增强廉洁意识,树立良好家风。座谈中,女检察官和家属们畅所欲言,交流互动,让广大女同胞们当好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检的宣传员和监督员,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营造有利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检的家庭环境。
在这“一出一进”之中,不仅密切了我们与广大群众的联系,也更真实的了解到老百姓的很多实际困难,尽我们检察机关绵薄之力去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广大女检察官们也在这这些实实在在的活动中充分接收地气,走进了群众的心中,在群众得到了实惠的同时,自身更是受到了教育。
“把每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女检察官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践行着这个朴实诺言,她们在奉献中工作,在工作中快乐着,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撑起了龙舒检察的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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