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乾安县公安局又一次被公安部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此前,该局已经连续12年获“全省执法质量优质单位”。在这12年里,他们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两次被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吉林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11年4月,该局法制室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一个县级公安局能连续12年获得先进,奥妙何在?日前,记者对此一探究竟。
强化法制部门建设,明确执法管理权限。法制部门强,则法治建设必强;法制部门弱,则法治建设必弱。抓好全局法治建设,必须以抓好法制部门建设为前提。因此,乾安县公安局大力加强法制部门建设。
在人员配备上求精。该局严把入口关,实行逢入必考制度,坚持把政治强、作风硬、业务能力突出、具有丰富执法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民警选拔到法制室工作。目前,法制室的7名民警综合素质明显高于其他部门。
在经费保障上求足。该局从2007年开始,按照一线执法勤务机构人均1.5万元标准,每年给法制室划拨12万元办公经费,年终不足时另外追加,彻底解决了法制部门长期以来经费短缺的问题。
在装备配置上求全。该局优先保障法制室在执法调研、执法考评、执法指导等项执法管理工作的需要,不仅解决了办公用房、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装备,还特别为法制室配备了3台办公车辆,改变了法制部门硬件建设薄弱的情况。
在职权设定上求严。该局将刑事案件预审职能划归法制室,减少执法多头管理。同时规定:未经法制室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审议;未经法制室审核的案件,局领导不得审批;未经法制室审核的合同,局领导不得签发。
强化执法标准建设,形成制度管理局面。实践证明,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是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途径。因此,该局注重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分解到各个执法环节,在逐步建立健全《乾安县公安局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乾安县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等20余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2010年,经过梳理、归类和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斥资近万元制定了由岗位标准、行为标准、裁量标准、奖惩标准、保障标准五大类组成60余万字的《工作规范化制度汇编》,实现了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规范服务、内部管理和廉政监督为重点,以规范执法为程序,明确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处理和归档等为工作流程,以及日常管理的请示、报告、会议、值班备勤、学习、窗口设置、服务管理和办公秩序等为手段的管理体系,落实了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和严格的执行处罚标准等措施,从而使该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有力促进了该局执法规范化的进程。
强化执法机制建设,促进办案质量提高。该局全面落实案件法律审核制度,全面建立法制提前介入制度。深化执法质量考评。该局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实行每周一考评、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结、每年一总结,并将接处警登记、受(立)案等执法基础工作纳入考评范围。他们把每次的考核结果全部装入执法档案,年终以此为依据评选出来末位执法部门、执法民警和执法领导,第一年被评为末位执法部门的,予以黄牌警告;第一年被评为末位民警的,予以通报批评;第一年被评为末位领导的,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位执法部门的,取消该执法部门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位民警的,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位领导的,调离原工作岗位。自《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开始实施以来,该局已经有3个部门被亮黄牌,15名民警被通报批评,3名部门领导被诫勉谈话。
同时,该局又狠抓了硬件建设。投资20余万元,购进了59台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全部配发到各执法单位用于办案。2010年,他们又先后投资70余万元,购置了30台笔记本电脑、139台台式电脑和40多部多功能执法记录仪,全部投放到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使用。目前,该局已全面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法律文书网上制作、打印输出,案件的网上流转率和使用电子签章办理率均达到100%。
强化执法主体建设,提升执法素质能力。克服以往僵化式、灌输式的传统培训方式,积极向灵活式、启发式的素质培训转变,采取扎实有效的学习方式,确保了民警法律知识的入脑入心。(高善营 记者 李广武 赵联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