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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局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2012-12-10 14:23: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12月4日,新密市矿区办事处联合多个部门在原郑煤集团机关大院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记者张书锋通讯员刘铭佳赵天才摄影报道
登封市委书记郑福林、郑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吴勇在“12·4”活动现场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郑州市司法局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紧密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扎实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扎实贯彻落实。

    突出主题进行法制宣传

    郑州市司法局突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长效机制建设“三大主体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奠定了法治基础。

    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效果

    各县(市、区)通过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一对一地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全市共设立咨询台300余个,悬挂条幅50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及纪念品10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万人次;积极借助新兴媒体,在广场大屏幕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00余条,发送普法短信1万余条,营造了学法律、促和谐的法治环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群体的需求,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以新颖的视角、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用事实用典型案例说话,做到生动活泼、打动人心。

    拓展学习内容满足广大群众需要

    郑州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紧紧围绕网格化管理建设需要,为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求,突出领导干部重点学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各级公务员进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考试,全市约10万名公务人员参加了考试,进一步促进了公务人员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为了突出抓好学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郑州市司法局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重点对《人民调解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提高了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整合司法队伍带动司法工作全面推进

    郑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资源,建设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认真履行社会特殊人群管理职责,利用手机定位技术实现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管控;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向农村基层倾斜延伸,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注重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重点项目建设、涉法涉诉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法治氛围。(记者张书锋 通讯员史孝启赵天才/文图)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