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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德: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司法行政工作

2012-12-10 13:34: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平安网 

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司法行政工作

为推动“两新”“三区”建设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大是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做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提出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要求,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而言,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既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用十八大精神统领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为实现“两新”目标和推进“三区”战略贡献新的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用十八大精神统领思想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十八大报告是我们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来统领思想,要紧紧抓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深入学习、理解和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取得的根本成就,深入学习、理解和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深入学习、理解和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深入学习、理解和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还要深入学习、理解和领会十八大报告中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观点和新要求。如“五位一体”的新布局;“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小康社会建设新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的新要求,等等。也只有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八大报告内涵和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把会议精神贯穿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用创新的思维推动工作

  创新是发展的不懈动力。在新的历史阶段,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必须坚持以创新的思维来推动工作。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如果没有在全国率先实施“监狱企业破产重组、布局调整、体制改革”“三步走”战略,就没有今天我省监狱事业的蒸蒸日上。如果没有全国第一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就没有今天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勃勃生机。创新思维,必须解放思想,在大胆学习借鉴前人和他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去开拓思路,去革新理念,去拓展空间。必须敢为人先,在法律的范围内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大胆地创,大胆地试,大胆地改。必须善辟蹊径,在工作实践中突破惯用的模式,去探索新路,去摸索新法,去求证新措。比如,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可以通过转换思维、调整角度、改变策略,跳出就司法行政而司法行政的思维局限,多方借力加强基础设施、经费和队伍建设,逐步夯实工作基础。再如,在监管和教育改造工作中,可以通过革新传统的教育理念,少用批评、否定的教育方式,多用激励、肯定的教育方法,实行正向的疏导而非逆向的纠偏,最大能力地帮助服刑、劳教人员重树自尊心和自信心,逐步唤起他们重生的希望。这些都是值得认真研究总结的。总之,只要我们真正做到坚持用创新的思维来推动工作,我们就会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攻坚克难,步步取胜。

  三、坚持用改革的方式完善机制

  改革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坚持把破除司法行政体制机制障碍作为主攻方向,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创造必要的法制政策环境。要大力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通过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推进《青海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青海省监狱罪犯死亡处理工作条例》等一批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出台,实现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的统一管理,实现刑罚执行的依法规范。要大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各类工作制度和流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大力推进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首要标准”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改造领导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执行机制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创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考核评估等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水平。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机制,提高考核效能,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壮大提供前进动力。

  四、坚持用发展的举措强化职能

  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新强化,必须始终坚持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原则,始终坚持将服务“五位一体”总布局作为第一要务。要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围绕加快转变经济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引导律师、公证员做好完善金融监管、城镇化建设、现代农牧业、企业经营风险预警等方面的法律服务。要积极服务政治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围绕建设文化名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要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社会管理手段,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提升平安青海、和谐青海建设能力。要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深入开展相关法律对策研究和立法论证,不断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五、坚持用务实的态度夯实基础

  务实是实事求是的本质要求。尽管青海司法行政工作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由于受恢复重建时间短、前期投入少、底子薄、基础差、历史负担重、新问题不断出现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基层基础建设依然薄弱。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打基础、强基层、固基石”的工作思路,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筑牢司法行政工作根基。要大力加强机构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司法所国债项目缺口和未立户司法所及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的列编问题。要大力加强编制建设,按照分类指导、按需配备的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增加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狱干警编制,配齐配强人员,保障工作有效开展。要大力加强经费保障建设力度,针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监狱劳教所基本支出经费、办案经费、教育改造(矫治)经费等缺口较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监狱劳教(强戒)所警察公用经费偏低的实际,积极争取经费投入并协调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大力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项经费争取力度,加快解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滞后,司法所交通设备相对短缺和监所基础设施维护费缺乏的问题,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六、坚持用党建的强化带动队建

  党的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遵循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围绕一条主线、抓好五大建设、增强三种能力、建设三型党组织、落实八个方面重要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党建的强化带动队建的加强,努力把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执业公正的生力军。要紧紧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持续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要紧紧抓住业务建设这个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分级培训、集中培训等制度,大力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重点提高教育改造、依法行政、化解矛盾、依法诚信执业能力,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业水平。要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个保障,围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激励约束、考核奖惩等机制,全面强化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要紧紧抓住廉政建设这个关键,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法规纪律防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廉洁公正。

  总之,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把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服务五位一体总布局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价值追求,致力于平安青海建设,服务于“三区”战略,为早日实现“两新”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青海省司法厅  王胜德)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