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12月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指出,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奏响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实干兴邦的号角,体现了求真务实的新风,反映了一心为民的情怀。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反映了我们党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与自信;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干兴邦的政治态度、责任担当和实际行动。八项规定是庄严承诺,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严肃要求。
马新岚强调,全面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见行动、重实效。要深刻学习领会,从严改进作风。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警要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于对照检查,勤于检点自省,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净化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会风文风,坚决克服不公、不严、不廉、不明等现象。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良好司法作风的养成和传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公正公信司法,推动法治厉行。人民法院要把公正公信司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给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尊严带来不利影响,真正心怀人民、心系公正、力行公信。要始终恪守维护公正、护卫法治的职责使命,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个诉求,让公正公信的力量得到最充分展现。要强化宪法意识,努力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要强化司法作为,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工作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强化司法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要强化队伍建设,清除不良习气。各级法院广大干警要从自身做起,从领导做起,从行动做起,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清除司法工作中的不良习气、不良习惯、不好做法,培育一心为公、一心为民、一身正气、一股清风的优良司法环境和软实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记者 梅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