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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

2012-12-10 08:24: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12月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围绕“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专题理论学习。

    学习会列出四个问题,全面解读“科学发展观”对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指导推动:其一,如何理解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观;其二,人民法院工作如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其三,如何理解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四,如何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学习会上,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认为,一方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司法工作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要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规律,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同研讨中大家认为,一是要统筹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努力实现“有效率的公正”。二是要统筹兼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做到实体与程序公正并重。三是在司法审判活动中要统筹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努力实现“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要统筹兼顾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记者 朱 旻)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