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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办准生证遇执行难 北京仍需原籍开证明

2012-12-09 10:15: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央视网 

    本周视点:生育的证明

    白岩松:前不久,我的一位很近的朋友要当爸爸了,但是突然发现准生证出现了问题。人家说你准生证过期了,原来,之前他办了准生证,可孩子中间没保住,到了这一次妻子怀孕,他当然以为自己早就有了准生证,可是过期的事实让他手忙脚乱,于是所有的手续重跑一遍,费时费力费心,用他的话说,快疯了。其实,一个小小的准生证,可不只是给他个人带来了麻烦,麻烦大了,为此快疯了的人可不少。本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背后难在何处?一句话能解决未来的难吗,本周视点关注,生命的第一个难题。

    短片一:“服务证”?“准生证”!

    12月3日新闻播报:最新消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难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天下发通知,就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解说:12月3日本周一,一条来自国家计生委的消息引发媒体广泛转载。这条通知的本意,是降低“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等一系列证件的办理难度,但在传播时,大家却不约而同地盯住了“计划生育服务证”这一点——因为,对许多流动人口来说,这个俗称“准生证”的证件,实在是太难办了。

    腾讯网评论频道主编刘彦伟:反响特别热烈,其它的民生问题可能跟贴一百,这个经常八九百就上来了。民生问题很多,办证难的问题也很普遍,但是办准生证这个民生问题尤其让大家感同身受。

    解说:“准生证”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最近几年,它实际上已经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可是办理过程中超乎想象的难度,却让更多的人依然愿意用“准生证”这个冷冰冰的名字称呼它。1个月前的11月9日,腾讯网“今日话题”制作了一期相关专题,几天内引来超过3万人留言,各种委屈愤怒不满意,全都因为这个难产的“准生证”

    腾讯网评论频道主编刘彦伟:准生证这个话题我很早就在关注,因为我2008年的时候主持一档叫《民生日记》的栏目,这个栏目当时就发现一个现象,很多人写信来说,办准生证很难办,千奇百怪的,各种各样的难度。后来再次引起我注意是在我自己办的时候,是在2010年,我是山西户口,告诉我说得到女方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我老婆是山东的户口,她们那边是要求到我这边来办,等于说你要按他们的规定的话,我们就办不了。

    解说:刘彦伟和妻子都在北京工作,从北京回山西,又从山西到山东,来来回回,花费金钱和时间不说,最要命的是已经怀孕的妻子因为缺少准生证,一直没有医院接收。迫不得已,刘彦伟辗转托人,才算办下这个证。

    腾讯网评论频道主编刘彦伟:已经怀孕了,准生证办不下来,医院都住不了,人多着急?所以相当多的人都是最后通过找关系给办下来的。有很多人就说他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但是上不了户。就因为缺准生证。

    解说:准生证,是个带有浓浓计划经济色彩的证件。在那个所有人都有单位、夫妻吵架都要找领导的年代,生孩子找单位开证明,然后领个准生证很容易。可现在中国的流动人口数以亿计,许多人在居住地没有单位,即便有单位,大多也不了解员工的婚育情况等隐私,婚育情况证明不好开;可是回到老家,户籍地的办事人员多年没见过本人,自然也不愿给开证明。没有那些证明,计生部门就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母亲和孩子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2002年的时候,我们整个全国的流动人口一个亿多,现在是2.3亿,又增加了1个亿,增加的这部分人,多数是生育旺盛期,已婚的占了很大比例。生育服务证或者准生证发放的体制,没有适应新的形势的变化。

    解说:“生育服务证”到底应该怎么办,在《计划生育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在执行时也就千差万别。跑几千里地、盖十几个章还办不下来的情况并不罕见。本周,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计生部门,要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推诿拖延;当事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婚育情况实在无法证明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这些措施,看上去真的很美,只是什么时候能贯彻下去,真的需要打个问号。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 因为生育随时都可以发生的,要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承诺,要及时的进行调整,而不是总是在研究、在制订措施。

    白岩松:生命真不容易,还在妈妈肚子里,一个小小的准生证,已经让很多父母快后悔要了自己,好不容易一大圈跑下来,准生证拿到手,这下该踏实了吧?不,最近,一些初为人父、初为人母的夫妇,喜滋滋的去为自家小孩儿上户口的时候,又被泼了第二盆冷水。一位山东网友说,自己晚婚晚育,生下个儿子,各项手续齐全,但却在上户口的时候,被小孩妈妈落户的潍坊高密(莫言的家乡)告知,母亲要先上环,才能盖章上户口,这,又是哪一出呢?

    短片二:

    图片加音乐:“我不爽,宝宝妈妈要上环才能给上户口!”的图片

    解说:上户口竟然和上环扯上了关系,本周三,来自北京、河南等九省的十三位女律师联合上书国家公安部、计生委,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同时回归户籍的的登记功能。

    电话采访:张娟律师:因为这段时间上网的时候也能看到很热的新闻##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合法。

    同期:黄溢智律师:作为女性能够深深体会到那种女性被强制去接受一种上环的在我们想象中间非常不舒服的事情,不仅侵犯你的自由选择权,而且还侵犯到你身体的健康权

    解说:让十三位女律师感同身受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湖北、山东等地不断曝出的新生婴儿在登记户口时,要求出示妈妈的上环证明的新闻。很多初为人父人母的夫妇,拿着所需要的所需证件去给孩子上户口时,竟被告知少一样。

    同期:王女士:去上户口 他们非要上环证明 没有上环证明他(派出所) 就不给我上户口

    解说:今年七月,武汉的王女士去给自己两个多月的孩子上户口。孩子是头胎,而且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等所需要的证件都有,然而江夏区藏龙岛辖区派出所却说材料不够,要去补。

    同期:藏龙岛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后面管委会去签字,计生办 一楼 103号房间

    解说:原来在这张新生儿入户申报表中有一栏:计生办审查意见。没有王女士的上环证明计生办就不给这栏盖章,那么孩子的户口就报不上。

    同期:王女士:我觉得应该采取自愿的原则 主要就是我现在身体不适很好 而且还有病 没法去上环

    解说:无论王女士怎么解释自己身体不合适上环,自己的孩子是头胎,并没有超生,但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行!

    同期:藏龙岛计生办工作人员:我们这里上户口是要上环证明的上环证明 我做不了啊 而且武汉市没这个规定吧 我们这里有这个规定 哪里的 藏龙岛的办事处的有这个规定

    同期:黄溢智 律师:我们国家有《计划生育法》里面没有任何一条条款提到跟上户有关系的,而且关于上户我国也规定,公民出生之后是可以去登记的,这是一个天然享有的权利,它也没有跟上环有相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来支持它这个行为。

    解说:随后,记者找到了藏龙岛计生办一位主任,她表示对新生儿母亲强制上环,这完全出于计生工作的考虑。

    同期:藏龙岛计生办办公室叶主任:之所以有这些要求 跟别人想的不一样 也是为了让藏龙岛 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些

    解说:所谓上环就是宫内节育器,一个环在体内放置的时间可以达到十几年,所以对计生部门来说这是一个简单、长效、容易控制的节育措施。在很多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中都有类似这样的话: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然而,这种提倡到了一些计生办就变成了强制。

    电话采访:张娟律师:我国的计划生育任务比较重,然后有可能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去就是下硬性的指标啊,然后就是下硬性的规定啊,他们内部叫潜规则吧

    解说:本周,针对最近“入户须上环”的新闻报道,国家计生委明确表示,国家并无“上户先上环”的规定。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很多地方关于计划生育的考评中,上环率却是重要的一个。在这张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乡政府2012计生工作百分考核表中我们看到,第一项就是一类育龄妇女上环率达到80%以上。

    同期:黄溢智律师:他可能是为了追求达到他的工作指标想的一个办法,但是这个办法有没有违法可能没有深层考虑这个问题,更没有想到这个办法可能会侵犯相关公民的权益

    解说:在深圳打工的刘女士,老家在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孩子已经一岁多了还没有报上户口也是因为没有办上环证。这一年里,她研究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户口登记条例》,也给当地市长信箱反应过情况。

    电话采访:刘女士:提倡上环的目的,为了抑制人口过度的增长,这一点我可以理解##如果国家规定每一个地方的上环率达到多少多少##那下面的人,只要你要去上户口的,他们肯定责令你一定要上环证,这样才可以达到那个率,那吃苦的永远都是老百姓

    解说:虽然有人给刘女士建议,开一个医院证明说自己不适合上环就可以给孩子报户口,但她并不打算这么做。她希望能等到当地政府取消这个不合理的规定。

    电话采访:刘女士:如果有朝一日到小孩子六岁之前,没办法,到六岁之后到七岁一定要去上学,国家就硬死了规定一定要上环了才能给孩子上学###也没办法,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同期:黄溢智律师:上户这件事情上,他应该是一个简单的登记的功能,应该把他回归到这个功能上,不应该附带任何的其它性质

    白岩松:本周,针对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北京举行了隆重集会,习近平到会讲话,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施政,核心更是依宪治国、依宪施政,但是,我们打开宪法与各种法律都找不到上户口必须上环的条文规定,那么,法律中没有的东西,为何到地方变成强制执行的东西,这是依法施政、依宪施政吗?

    【短片三:生育的证明】

    暗访:北京某街道办事处 现场咨询

    记者:您好 我想问一下咨询一下,我听朋友说流动人口现在也可以在本地办生育服务证

    工作人员:不行,咱北京不行。

    解说:周五,记者来到北京某街道办事处以外地户籍身份,咨询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问题。尽管四天前,国家计生委就发出通知,强调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当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但记者得到的答案依然是“不行”。

    工作人员:你看我这不接到通知吗,第一胎服务“登记

    解说:仔细阅读国家计生委发布的通知,写的是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括号“登记”。到底能不能办证,还仅仅只是登记?

    工作人员:但您两方都不是(北京户籍),说白了没什么意义,它上不了这户口,您办这个没用。而且不会给您办的。你要是做登记的话,我也是需要首先您得回您老家开一个婚育证明,他也得回他老家开一个婚育证明去,

    记者:登记什么意思啊

    工作人员:没用,没跟您说嘛

    记者:那还登它干什么

    工作人员:就有这服务说白了就是,您知道嘛

    解说:看来不回老家折腾一趟,既办不了准生证,连登记也不行。而在通知里接下来的还有一句话“实行首接责任制”,这又是什么意思?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赵延配:第一个接受申请的人,不管是户籍地也好还是现居地也好,应该给人家办理,而不能有推诿或者其他的行为。

    解说:因为看到“首接责任制”,所有户籍不在居住地的人都欢欣鼓舞,以为这样就可以在居住当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了,但显然并没有大家期许的这样美好。没有老家户籍地的证明,人家根本不接受申请。既然如此,那么通知里所说的,对于信息核实困难的,可以当事人承诺为依据,这项被大家广为称赞的创新政策又能够真正实施下去吗?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陆杰华:它也有一些新的举措,但是这些东西怎么样去落实到具体的省区、地区我认为还有很多需要在细节上、在制度设计上,在规定上能够更贴近老百姓的需要,光靠一个通知可能还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的问题。

    解说:据陆杰华教授讲,十几年来,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人户分离问题非常严重,而属地化管理与旧有的户籍制度又不兼容,流动人员的信息在居住地无从查询,所以想要办证必然要遭遇重重障碍甚至是陷入欲哭无泪的“死循环”。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我们强调了很多年,建立全线流通的信息,特别是跨地区范围内,如果信息比较准确,动态能够更新的话,这个都不是大的问题,

    解说:这是2011年2月15日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要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初步建立国家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并加强与相关部门人口信息交换和共享。在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实施三十多年后,我们在国家计生委的文件终于看到,要着手建立人口数据库了。

    计生委政策司司长赵延配:我们从现有的人口计生系统的全员人口数据库来说,应该说绝大部分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人口计生系统自己的人口管理系统可以查到他的相关信息,也是比较准确的。

    解说:信息库有了,但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异地生活的特殊性,所以对于流动人口的婚育等生活变化信息很难做到及时更新。而且这样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无法联网、无从查询。

    腾讯网评论频道主编刘彦伟:现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这边一些编辑他就在四川工作,他不一定非得在北京,为什么我们就可以联网?但是一个政府部门这个网就这么难以连起来呢?我觉得毫无道理。

    解说:半个月前,人民日报在时评“准生证不该折腾人”中就提到,“随着社会流动趋势的加强,2亿多流动人口的庞大规模、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已经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难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我们觉得未来的准生证也好,落户也好,怎么样从一个户籍向一个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这样一个思路来变化,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怎么样管控型向服务型和惠民型的变化,计划生育简称计生,怎么样把计生和民生结合起来,提供更多民生的服务,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白岩松:变化来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本周的一纸通知,让人们看到改变的希望,但是,切切不可立即乐观,改变在现在还只是一纸条文,真正如何实施,效果怎样,是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需谨慎观察。在计划生育大的国策还未改变的今天,一纸简化办证的条文,还只是一点小小的变通。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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