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不断推行和丰富公开透明的司法措施,努力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长效机制,使司法从神秘走向公开,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让广大群众沐浴到公平正义的司法阳光。
拓宽阳光监督渠道
秀峰法院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评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改正措施。
该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工作,使社会各界在与法院“零距离”接触的同时,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纳入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
8月8日,该院召开“百万案件评查”暨阳光司法活动座谈会,专门邀请秀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律师和基层群众代表等11人,对案件评查和阳光司法活动进行评议。
创建阳光立案窗口
秀峰法院按照公开、便民的要求,高标准完成了“立案信访窗口”的建设,打造出立案、导诉、信访、调解、诉前保全、判后答疑、司法救助、审判流程管理“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该院印制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申请执行须知等诉讼指南,向群众免费赠阅。今年3月,又投入并启用了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将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该院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对39件案件实施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12万余元,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
打造阳光执行工程
秀峰法院在执行立案的同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受理案件情况、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举证、对被执行人行踪的调查、案件承办人及其联系电话和信访督查电话;建立完善执行流程动态管理制度,制作公示栏,设置电子滚动屏,发布执行信息;开通执行案件查询专线,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执行的有关情况;深化委托拍卖制度改革,推行网络联合拍卖,促进拍卖公开;注册开通了法院官方微博,实行执行案件微博悬赏执行,公开曝光“老赖”名单并实施网上通缉,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对外发布悬赏公告26份,其中接知情人举报现已执结案件8件,拘留“老赖”7人次,到位执行款90万余元,发放悬赏奖金4.5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搭建阳光审判平台
秀峰法院早在2006年就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门户网站——“秀峰法院网”,将开庭公告、典型案例、司法动态和法律法规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并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
该院还建立了科技法庭,积极开展庭审网上直播。今年,该院共网络庭审直播案件7件,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公开率达到100%,所有证据均依法在法庭上公开。
该院还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杜绝“陪而不审”现象。今年上半年,该院案件陪审率达到90.3%。
创新阳光服务网络
2011年6月,秀峰法院党总支和榕湖社区党支部法律服务共建点在该院揭牌。这是桂林市第一个法院和社区联袂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的共建点。
共建点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大联网、大联动,零距离服务辖区群众,使各类问题和矛盾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3月,该院又组织立案、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成立了党员义工服务队,定期深入街道、社区,义务为居民调解各种普通纠纷,宣传和解读法律法规,引导居民和谐相处。组织义工党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一对一”方式教育帮扶辖区刑释解教人员28人,对教育帮扶对象做到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工作安置上帮助,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蒋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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