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辖区29个乡镇设立驻村法官工作站,采取“四结合”方式强化法律服务,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
提供诉讼服务与法律释明工作相结合。该院法官定期到驻村法官工作站进行巡访接待,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对涉诉群众积极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工作,增强其对法院裁判的认同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提高服判息诉率。
矛盾纠纷调处与构建联动网络相结合。法官对巡访接待中遇到的纠纷,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当即组织诉前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积极发挥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生活、熟悉群众诉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延伸审判职能与深化和谐共建相结合。对涉及群体性纠纷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对于需要法院参与处置的辖区突发性纠纷及时参与协调。
加强法制宣传与矛盾源头预防相结合。该院积极发挥驻村法官工作站作为普法宣传和沟通民意的阵地作用,对辖区多发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通过开设法制讲堂、开展“送法村村行”活动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讲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据悉,今年1至11月,该院驻村法官巡访400余次,接受各种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与各基层组织联合成功调处了各类矛盾210余起,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突发性纠纷15起。(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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