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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检察院林志梅:林中寒梅傲雪开

2012-12-07 09:25: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林志梅,22岁成为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的一员,做过书记员、当过内勤,现任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林志梅进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

    □“职务犯罪预防,说起来重视,可是找上门就都玩虚的。”

    □“我们要求宣讲时要声情并茂,选材要新颖、有教育意义,讲稿要有感染力。否则,连你自己都感动不了的东西,拿出来宣讲还有什么意义?”

    □“我在预防处长这个位子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全省乃至全国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放。”

    □“我觉得做人第一根本就是孝顺,婆婆想回家,我们做儿女的有义务让老人回家颐养天年。”

    我们见到了传说中的林志梅。

    据说,林志梅这个女子很较真,不好对付。

    有例为证:有一次南京市检察院开大会,按照规定检察干警要正装出席,一位老同志匆忙间套了双布底鞋奔向会场,在门口却被处长林志梅挡住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林志梅板着脸就说了两个字:换鞋!吓得这位老同志以后不打领带不穿皮鞋就不敢进会场。

    在林志梅的电脑屏幕上,我们还看到了一张照片:白茫茫的雪地上,她面带微笑,一身火红的羽绒服光彩夺目。雪中靓影,热烈温暖,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冰冷。

    她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

    一枝红梅

    她把预防职务犯罪比做预防“行人闯红灯”:如果对面有交警,闯红灯的人肯定会少很多

    1979年,林志梅进入检察院,她做过书记员、当过内勤,第十三个年头,她开始接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上预防处副处长那年她44岁。54岁那年,她取得了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林志梅说自己是“大器晚成。”

    “大器晚成”并没有消磨掉林志梅的工作热情,从此,她一头扎进了这项繁琐的工作中去,用16年的辛勤和智慧开启了职务犯罪预防一片新天地。

    “职务犯罪预防,说起来重视,可是找上门就都玩虚的。”提起当年到各家单位搞预防时碰到的困难,林志梅至今还叹气。没有社会支持的预防最后成了检察院一头热。“出了犯罪分子是你没防好,平安无事是人家单位管得好。”这种心态也导致检察院里的预防部门成了鸡肋,没人爱去,没人爱搞。可是林志梅不服输。她把预防职务犯罪比做预防“行人闯红灯”:如果对面有交警,闯红灯的人肯定会少很多。

    然而,让林志梅全身心地投入职务犯罪预防中去的是一封信。

    尊敬的检察官叔叔、阿姨:爸爸出事,让我萌生了一个心愿:不要再让更多的孩子失去爸爸。叔叔阿姨们,我多么希望你们时时敲响警钟,让那些已经伸出、正在伸出和想要伸出手的人把手缩回去,蓦然回头。

    “这是一个孩子的心声,也是他的呐喊。看完这封信后,我的心在颤抖。”林志梅翻出那封纸边已经发黄的信,静静地注视着熟悉的字迹说。

    预防工作要有起色,必须在思路上有创新,方法上有突破,林志梅提出“三不能”:不能关起门搞预防,不能单向喊口号,不能务虚无成效。

    在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下,在全市预防部门的辛勤努力下,林志梅推动南京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一年一变化,年年有新意,声势浩大的社会化大预防几年间全省领先,走向全国。而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三宝”:一是千家单位争创无职务犯罪活动;二是职务犯罪预防每年百家宣讲;三是依托专家库预防理论研究和运用。

    林志梅用16年的倾心投入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的水平,也打开了一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通道。

    一枝“辣”梅

    从宣讲团成立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刻上了“林志梅式”的印迹

    2012年1月5日,南京市2009—2011年度“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总结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争创活动’能走到如此辉煌的地步,离不开林志梅的坚持推动与不懈努力!”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说。

    这一刻,林志梅静静地坐在会场一角,体味着被肯定的喜悦和自豪。

    南京市“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开始于2003年。当时还是副处长的林志梅,承担起了起草《活动意见》的任务。“由于这个活动在国内是首创,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和摹本,加上检察机关该进行专业化预防还是社会化预防的论争,使这项活动从起步开始就很艰难。”林志梅说。

    虽然“心里没数”,但林志梅的性格决定了,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好。她用情用心,点滴做起。到2005年第一个三年结束时,“争创”的影响力开始逐步显现,不仅参与“争创”的单位逐年增多,而且参与单位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也就在这一年,林志梅升任预防处处长。

    如今,参与“争创”活动的单位已经达到了1200余家,几乎涵盖了南京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它开创了大都市预防工作的新模式。”上级部门一位领导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南京检察机关紧跟着推出“一年百家宣讲”,也是大手笔。

    2008年4月26日,京沪高速铁路控制性工程、总投资38.6亿元的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建设工地,6名检察官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预防知识宣讲,带队的就是林志梅。

    这是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第一场宣讲活动,也拉开了南京检察机关这一年在百家单位开展宣讲活动的序幕。当年,该市100个建筑工地的员工首先接受了这一特殊的“心灵洗礼”。

    2008年,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教育”两个宣讲团,这是预防工作的另一项重大首创。宣讲团从成立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刻上了“林志梅式”的印迹,那就是高标准、严要求、强声势、讲实效。

    “我们要求宣讲时要声情并茂,选材要新颖、有教育意义,讲稿要有感染力。否则,连你自己都感动不了的东西,拿出来宣讲还有什么意义?”林志梅说。

    迄今,宣讲团已经开展了300多场宣讲,听众逾4万人。

    如果说争创和宣讲活动打出了职务犯罪预防的南京品牌,那么,依托专家智库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则为职务犯罪预防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2006年5月,在林志梅的推动下,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与金陵科技大学联合成立了金陵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所。随后,南京市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南京市栖霞区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相继成立。“目前,这三个研究机构有专家学者近百人,涵盖了10多个学科、20多个领域。”林志梅说。

    依托专家库和检察机关自身的研究,南京预防工作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有新举措推出来。

    “针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我们召集了上述三个研究机构的专家商讨预防对策。”林志梅说。专家们建议从产生医疗腐败的关键点——“药品回扣”入手,实行医药分离,探索医院药房管理新模式。于是,“药房托管”这一全新概念在南京出现。

    这一措施也给病人带来了实惠。根据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数据,2007年从处方上让利给患者的好处就达6500万元。

    “这些创新举措的推行,标志着南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已经纳入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斗争整体格局中,彻底改变了过去只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的预防局面,走上各部门甚至全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南京大学犯罪控制与预防研究所所长狄小华这样评价说。

    一枝雪梅

    这个平时以“女强人”姿态出现的女人,其实有一颗最柔软的心

    “我在预防处长这个位子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全省乃至全国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放。”这是林志梅时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也许因为是军人的女儿,她从小就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刚参加工作,她就被单位树为业务标兵,并多次作过事迹报告,先进事迹被当地媒体连续报道。

    林志梅参加工作时,并没有多深的学识。刚到检察院做书记员,稍微生僻一点的字就会难住她。面对自己的不足,她踏上了自学之路。后来她陆续拿到了法学专科、本科文凭。就在去年,她54岁时,拿到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在工作之余,她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并先后组织撰写、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在林志梅的带领下,她和她所在的预防处“拿奖几乎到手软”。

    “可能是我的个性原因吧,我一直对人要求太严,容易得罪人。”采访中林志梅对自己这样评价。的确,相对于别人,林志梅对下属的要求几乎有点“苛刻”。她要求处里所有同志要严格按照院里的规定行事,她对迟到早退现象深恶痛绝。

    如果已经过了上班时间,还有同志没有到,她会马上拿起电话问他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能按时上班。同样,还没有到下班时间如果看到人不在,她也会拿起话筒……林志梅给这种情况起了个名字叫“电话跟踪”。

    “良好队伍的养成要从细节上来规范,因为大道理大家都知道,但小细节未必人人都能做好。”林志梅说。

    最初的严格,让她和同事之间有点“剑拔弩张”,林志梅也十分清楚她的严格“经常得罪人”,但她的个性决定了认准的事就要一直干到底。

    刚开始时,有人当她面摔过东西,有人和她大声吵过。不过后来,大家慢慢地开始接受这种“严格”,这种接受不是一种对领导强力作风的无奈,而是由衷地心悦诚服。因为大家看到的是,林志梅对自己更严格的要求。

    多年来,林志梅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办公室,下午6点下班,她一般7点才离开。除了出差或者外出开会,很少有例外。

    预防处每年宣讲任务都在几十甚至上百场。几个小时的宣讲完毕后,到了吃饭时间,邀请宣讲团成员吃顿便饭似乎在情理之中。但从宣讲团成立后,林志梅就宣布了一条铁的纪律:宣讲团成员一律不准在宣讲单位吃饭,更不准接受宣讲单位礼物。

    “为了不打折扣地实行好这条纪律,宣讲团出去宣讲后,估计到结束时,她都会打电话给带团的同志,提醒要遵守‘纪律’。”经常担任宣讲团团长的秦建飞告诉记者。“有时候到下班时间还看不到我们回来,她就一直在单位等着,直到看我们回来才回家。”

    林志梅成为南京市检察院有名的“女强人”。而在生活中,林志梅却是个十分孝顺的儿媳和女儿。

    1983年,父亲因病瘫痪在床,20多岁的林志梅便与母亲一起承担起了照顾父亲的责任。那时候,她上班时专心工作,下班后就一心在家帮助照顾父亲,根本没有考虑到个人问题。在她和母亲的悉心照顾下,父亲后来可以自己走路,而林志梅也在不知不觉间成了一名大龄青年。

    在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并结婚后,林志梅才知道,80多岁的婆婆因为家里无人照料,被送到了敬老院。结婚后,她到敬老院看望婆婆,婆婆委婉地表达想回家的愿望。“我觉得做人第一根本就是孝顺,婆婆想回家,我们做儿女的有义务让老人回家颐养天年。”就这样,已经88岁高龄、经常卧病在床的婆婆被林志梅和爱人接回了家。

    当时林志梅和爱人工作都很忙,白天他们就请保姆来照顾婆婆,晚上和双休日由夫妻俩来照料。婆婆经常抓着林志梅的手,摸索着林志梅的胳臂,说自己前世积了德,娶了一个这样好的媳妇。说到这些,林志梅声音有点哽咽。这个平时以“女强人”姿态出现的女人,其实有一颗最柔软的心。

    在他们夫妻俩的悉心照顾下,婆婆得享94岁高寿。现在,林志梅的父母也已经80多岁,而且体弱多病。丈夫因她对婆婆的好,也对岳父母十分孝顺。每个双休日,林志梅和丈夫的主要工作就是回家照顾父母,给他们做好吃的,陪他们说话解闷。

    再过几年,林志梅就要到退休年龄了,她说她现在依然要强,不服输,只要工作一天,就要做到最好。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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