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每人每年低保医疗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至8万元。
东莞市长袁宝成强调,为低保家庭“雪中送炭”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要通过新办法帮助低保对象解决“看病难”问题,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权利,把好事办好。
原《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暂时办法》自2010年2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有效期届满。
5日通过的新办法简化了救助申请程序,实行“一站式”结算,以解决低保医疗救助的申请和结算时间跨度过长问题;根据救助工作实际,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低保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8万元,低保医疗救助金支付比例也从80%提高到90%。(记者/段思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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