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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2-12-06 11:29: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西藏日报 

    12月5日上午,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自治区普法办组织区(中)直机关及拉萨市130家单位参加了在拉萨市宇拓路举办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一条街活动。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董云虎前往活动现场,视察指导活动开展情况,并亲切看望慰问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一同视察。

    董云虎等先后来到区党委政法委、区高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宣传咨询台前,向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董云虎强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西藏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认真策划,周密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司法机关、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驻村工作队和便民警务站的作用,采用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力量深入农村牧区、基层社区、寺庙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每一位公民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争做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全区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报道我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为我区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记者 何静)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