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在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12月3日在昆明举行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来自省直机关、大专院校、省属大型企业和中央驻滇单位的代表共聚一堂,回顾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交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畅谈实现“中国梦”和富民强滇目标的民主法制建设。
激情的碰撞、热烈的交流中,大家畅谈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切身体会,展望了未来民主法治建设的美好前景。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单位既是依法治理的重点,又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力军。如何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优势和主导作用,对于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既是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举措,更是省直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巨大成效的坚强保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秉侪说,省直机关工委根据省直机关各单位的职能,分别提出要求并分类指导,要求各单位将执法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 “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认真开展好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
李秉侪认为,在抓机构建设、动员总署、骨干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省直机关工委还强化跟踪问效,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了解情况,发现没有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及时指出并督促其纠正。
“全省教育系统将法制建设与德育、日常教育教学、主题日宣传活动和校舍安全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我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浓郁的特色。”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雷韬说,在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中,全省教育系统注重培养小公民意识、民主治校意识、公民受教育权意识等方面的法制教育,强化对公务员队伍、法制副校长、青少年学生、教职员工及家长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实现了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
省农业厅产业与政策法规处处长易辉提出,结合现阶段在惠农强农富农政策落实、农业发展项目实施、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法治任务繁重的现实,省农业厅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坚持在内容上突出新法规,在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结合行政许可、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等,加强推进普法教育,积极为高原特色农业持续健康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宪法精神至上 普法任重道远
“正是因为《电力法》的颁布实施,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才成就了电力产业的蓬勃发展。”说起法制体系健全完善带来的变化,云南电网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董曦深有感触:“过去,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电力改革滞后等因素,群众对电力工作不满意。如今,随着电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以及电力行政管理功能的淡化和市场服务功能的强化,电力产业成为行业改革中最成功的标志性产业。”
云南中烟公司副巡视员许泽和省烟草公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处长廖世勇也深有同感:“法治烟草”做优做强了云南烟草产业,培育壮大了富民兴滇的支柱产业。
党的十八大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部署,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的学法、遵法、守法和用法工作,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则的实施,切实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实现“中国梦”和富民强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成为大家思考的时代命题。
“一方面要在课堂上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一方面又受制于现实生活的影响。”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雷韬说,现实生活中的负面案例、思想观念的冲击,考验着传统的普法宣传教育。新形势下,如何探索出更为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模式日显迫切。
“法治进程的每一个进步,都凝聚着沉重的代价和艰辛的努力。”省农业厅产业与政策法规处处长易辉认为,作为行政和执法部门,更应在把法治思维、法制方式贯穿在依法行政和执法的每一个环节中做出表率。
“普法宣传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需要普法主管单位的筹措谋划,更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将法治建设融入到地方、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中。”
“将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条条富有见地的建议,道出了大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身体会,以及对未来民主法治建设的美好憧憬。(记者 陈晓波 蒋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