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的历程和取得的成效,继12月4 日“法制宣传日”之后,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确定每年的12月5日为本地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宣传日,专题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
12月5日上午,该院组织辖区内人民监督员和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反贪局、控申科等部门的检察干警,参加了在县府广场举办人民监督员制度宣传活动。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祥福请自带队,组成宣传队伍,通过展板、解说、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了综合宣传。
“我以前只知道有这么个制度,但具体是什么就不太清楚了,今天听我们的检察官这么一说,终于明白了。”一位群众在参观了宣传展板,听取了干警介绍后满意的说到。
此次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最高检关于和省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该院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保障情况。并以漫画的形式生动形象的展示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制度,人民监督员的职责,监督工作的程序等内容。同时,向人民群众发放人民监督员制度“明白纸”、人民监督员联系卡等宣传材料。
“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这项制度,了解我们几位人民监督员,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这样才能体现出监督的“人民性”。我诚心的希望这项制度能够家喻户晓,这样我们工作的开展就更有底气。”参与宣传的人民监督员刁俊波满怀期望的说。
人民监督员直接介入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有权了解案情和有关法律适用情况,有权阅知案件主要证据,从而为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检察权的行使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切实防止了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的发生。
“咱们检察院还制定了人民监督员接访制度,如果您有什么诉求可以在人民监督员接访日到检察院的接访大厅,或打电话预约人民监督员为您接访。”宣传干警在解说的同时把人民监督员接访手册和人民监督员联系卡送到咨询群众的手中。
近年来,该院在践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同时,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制定了《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接访制度》《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案件回访制度》《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约见制度》等,通过制度创新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
利用开展宣传日的有利时机,该院还组织干警进入社区和在流动人口较多的街道进行宣传,回答人民群众的咨询。把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内容印制在检务公开手册上,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 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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