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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村长”成为新农村建设好帮手

2012-12-06 09:28: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法官村长”成为新农村建设好帮手

    809名“法官村长”为信阳群众排忧解难

    “今年,俺村早早完成了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部分超生户主动上缴社会抚养费,县法院谢法官帮俺解决了大难题!”说起谢复强这位“法官村长”的“政绩”,罗山县彭新镇仁和村党支部书记、省人大代表陈杰连声称赞。日前,在省法院召开的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座谈会上,陈杰在发言时说,“法官村长”既体现了法院工作的主动性,更体现了为民性,确实是新农村建设的好帮手。

    “法官村长”是去年全省法院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去年10月底,信阳市中级法院安排10名院领导分别负责联系10个基层法院,21个部门的163名干警分别负责联系全市172个乡镇,809名法官负责联系全市3139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担任“法官村长”,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

    今年8月份,罗山县铁铺乡北安村村民彭某为邻里盖房子摔下来,造成腿部骨折。因包工头和房主对赔偿意见不一致,其医疗费长期得不到解决。后来他试着拨打了“法官村长”的电话。经过“法官村长”几次牵头调解,彭某很快拿到了9000元赔偿款。

    “‘法官村长’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机制,我们要注重创新,不断丰富内涵,使该项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健康发展。”信阳中院院长张社军说。

    走访调查,解决困难,驻村服务真心

    陈杰介绍,自从“法官村长”来到仁和村后先后帮助村民解决了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村里林木保护和邻里矛盾纠纷三个难题。

    谢复强是罗山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干警,2011年11月初,根据该院的统一安排,他被派驻到罗山县彭新镇仁和村担任“法官村长”。

    来到仁和村后谢复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访调查,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

    “谢法官一来就帮住俺村解决了三个大难题!”提到谢复强来到仁和村后村里的改变,陈杰连声称赞。

    陈杰说:“由于农村超生户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有的采取对征收人员纠缠和围攻,有的采取东躲西藏的方式拒绝履行义务,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在此之前一直完成得不是很好。谢法官了解了村里的这一难题后,积极与县法院负责非诉执行案件的行政庭联系,邀请他们来仁和村一起开展工作,走村入户为农民宣讲计生法律知识,还在村委会大院召集农民以案释法,促使农民群众认识到了拒绝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今年,俺村不但早早地完成了征收任务,而且还有部分超生户主动上缴了社会抚养费,为我村解决了第一个难题——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

    普法宣传,化解矛盾,人民群众贴心

    除了力所能及地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外,宣传法律常识、解答群众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也是“法官村长”的又一重要职责。

    “以前,仁和村的盗伐和滥伐林木现象十分严重,村集体山上的林木经常被盗伐,不仅如此,村里的群众对自留山上的林木也是随意砍伐,就因为肆意砍伐,村里的农民还被判过刑呢。谢复强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协调县法院为该村买来了大量的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的书籍,还和村干部们一起深入农户家中讲解林木保护的法律知识,发放法律书籍。现在该村的盗伐和滥伐林木现象已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仁和村的第二个难题——村里的林木保护问题,就这样被‘法官村长’给解决了。”陈杰说。

    说到“法官村长”谢复强为仁和村解决的第三个难题,即化解矛盾纠纷问题,罗山县法院政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是每一位“法官村长”必须尽好的最基本的职责,这不仅是法院和法官本职工作的延伸,也是法院探索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充分体现了法院工作的主动性和为民性。

    今年1月底,谢复强接到了仁和村村民刘某的电话,咨询与其丈夫离婚事宜。当了解得知刘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长期和婆婆居住,总是发生婆媳矛盾,不愿再和年迈的婆婆一起生活时,谢复强亲自赶到刘某家中进行劝解,从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两方面,对刘某耐心地说服教育,又电话联系了刘某的丈夫,共同做好刘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刘某认识到了错误,卸下了自身的思想包袱,化解了这起家庭纠纷。

    “‘法官村长’谢复强不仅仅是群众的免费法律顾问,还是平安村镇建设守护者、新农村建设的好帮手。”仁和村的民调主任说,农村的工作有农村的实际和特点,很多工作村干部都不好做,比如赡养老人问题,老人们不愿意去打官司,村干部去了,很多时候被当事人骂出来,说这是他们自己的家务事。但是,法官去了,本身就代表着法律,而且不偏向任何一方,这就容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法官村长’为村民服务,不向村里要一针一线,干得都是好事,老百姓能不喜欢他,尊敬他吗?”陈杰补充道。

    机制保障,制度规范,村支两委放心

    据了解,罗山县法院“法官村长”驻村后,群众不管有任何法律问题,只要给“法官村长”打一个电话,任何法律问题都能尽快得到解决。同时,“法官村长”也让村民慢慢接触法律、了解法律,使村民们逐渐懂得用法律武器理智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份,罗山县铁铺乡北安村村民彭某为邻里盖房子不慎摔成腿部骨折,其医疗费长期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彭某试着拨打了“法官村长”谢复强的电话,经过几次调解,彭某最终拿到了9000元赔偿款。

    信阳市人大代表、罗山县铁铺乡党委副书记、北安村党支部书记曾银霞给彭某算了一笔账:这事儿要打官司,律师费需要1000元左右,立案费300元,来来回回的交通费也要几百元。从立案、审结、执行,到真正拿到钱要费不少周折。然而“法官村长”上门办“案”,不仅为他省了2000多元钱,而且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短短一个月就帮助彭某解决了一个难题。

    曾银霞说:“过去处理村民纠纷,村干部往往凭交情‘和稀泥’,现在不同了,自从‘法官村长’谢复强来了,解决村民纠纷凭的是法,这样一来,解决问题更硬气,老百姓也更服气,有这样的‘村长’俺们放心啊。”

    为了让“法官村长”长期扎根农村,积极转变审判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将纠纷化解于基层,该县法院设置了确保常态化运转的保障机制:将院里的86名法官分别派驻至全县273个行政村,每名法官分包2至4个行政村,每月到村普法不少于1次、电话联系不少于2次,各个村庄都设有“法官村长”联络牌,公布法官联系方式,让法官与所包行政村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统一安排,并及时跟

    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部门法官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为每位“法官村长”每年补助500元的电话费,对各部门和“法官村长”个人工作开展情况奖优罚劣,并把这项制度纳入了法院工作绩效考核。如今,“法官村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诉前解决纠纷也是司法审判的理念正逐步在罗山县法院全体干警的思想中树立起来。

    以上只是该院“法官村长”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信阳市法院“法官村长”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11年11月省法院在全省部署“法官村长”工作以来,信阳中院按照全省法院落实“法官村长”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出“三四五”工作机制。要求做到“三到位”,即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立了综合组、宣传组、信息组、督查组四个组织机构负责“法官村长”工作的推动落实;将“法官村长”工作与其他工作做好“五个结合”:一是与社会法庭、社会法官工作相结合;二是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三是与人民法庭工作相结合;四是与其他各项教育活动相结合;五是与审判工作相结合。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全市法院的共同努力,信阳所辖基层法院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0起,一些潜在不稳定因素被化解在基层,受到了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县乡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省高院副院长年万红在座谈时指出,“法官村长”将办案关口前移,主动帮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不仅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更是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体现。信阳法院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清“法官村长”工作的主流和方向,明确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持久地将“法官村长”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记者周惠 通讯员张伟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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