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江苏

南通通州:逮捕必要性“三段三前审查法”化解矛盾显成效

2012-12-06 08:42: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15年积怨缘何得以消解

南通通州:逮捕必要性“三段三前审查法”化解矛盾显成效

    “感谢检察官为化解我们两家的矛盾纠纷做了这么多工作,请您放心,如今我们两家已经和好如初了。”近日,家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的马芳(化名)来到该区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达感谢之情。

    事情得从今年10月16日说起。那天田某骑着自行车从马芳家门前经过,不慎将马芳晒的一件衣服剐到了地上。于是,这两家15年来一直为堆放杂物和搭建雨棚等事吵闹不休的邻居立即爆发了争吵。田某的丈夫罗俊(化名)闻声赶来,也加入了吵架的行列。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结果导致马芳两根肋骨骨折、右肩受伤,经鉴定为轻伤。

    11月8日,公安机关向通州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罗俊。办案检察官适用该院的“三段三前审查法”,对全案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首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罪前一贯表现、罪中犯罪情节、罪后认罪态度及社会反响等进行系统性全面审查;然后把可能引发涉检信访风险的因素评估在前,做到心中有数,把化解矛盾的处置预案制定在前,做到有备无患,把办案风险的隐患排除在前,做到案结事了。

    该院经过这一系列扎实有序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罗俊家属赔偿马芳医药、交通等费用2万元,马芳也就自己以往的过错向罗俊一家表达了真诚的歉意,至此,两家15年的宿怨得以化解。11月13日,通州区检察院依法对罗俊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决定都表示认可。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像罗俊伤害案这样的案件,很多是由于多年积怨爆发引起的,为了妥善处理这类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院今年5月推出了逮捕必要性‘三段三前审查法’,综合评估逮捕风险,注重办案实际成效,未发生一起因办案不慎而引发的信访事件。”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国介绍说。

    据了解,自“三段三前审查法”推出以来,该院共对235件303人进行了逮捕必要性审查,排除执法办案风险点26个,对57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吴萍 邱楠)

[责任编辑:季上平]
相关报道

·江西南丰检察院创新接访方式促社会矛盾化解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和解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侧记
·山东:一个社会管理人就是一个矛盾化解员
·陕西镇坪推“一案一回访”强化矛盾化解工作
·哈尔滨香坊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访十八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委书记李静

·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访十八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委书记李静
·上海宝山检察院"心理疗法"助推老年人信访矛盾化解
·湖北襄阳:让法治的阳光力促矛盾化解
·贵州对重大矛盾化解攻坚再动员
·同安法院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海南陵水社会“网格化”管理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