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社会对廉政建设的呼声愈加强烈。作为检察机关,承担着专门的法律监督职能,其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格局中承担更为重要的角色,进一步抓好有自身特点的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义深远。
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五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毫无疑问应当包括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内容。它同时要遵循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认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涵盖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理论基础。理论基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点,它要求党员干警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新时期党的创新理论有深刻的认识和认同,如果离开了新时期党的理论基础,则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二是制度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可以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它包括党纪、政纪、检纪,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等法规内容。从《党章》、《廉政准则》到检察官职业道德乃至于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这些规章制度以及职业操守的要求,不仅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更能彰显制度执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起到的重要作用,所谓没有良好的制度就无法成就伟业、没有对制度的坚决执行就无法实现廉政建设的终极目标。三是内部监督。对内部监督应该以广阔的思维来审视,单纯谈监督在现实中不仅难以取得良好效果,也探寻不到符合实际的可操作途径。因此内部监督应该是囊括教育预防、制度构建、对权力运行监控、对违规违纪的处置等在内的综合体系。基于这样的认识,内部监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中,对内部监督的正确认识成为重中之重。
二、建立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的关键环节
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检察机关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现实需要,又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察队伍和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社会诉求的日益增多,检察工作需要创新发展,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也需要创新发展,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亦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一)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早在1998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是从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阐明了抓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格局。特别是2010年11月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提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规定》的各项要求,成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中的龙头。
(二)扎实奠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是教育、学习、预防和引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理论体系的教育学习,让党纪、政纪、检纪等纪律规范深入党员干警思想深处,必然会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在开展教育学习的过程中,要讲求方法、注重实效,要寓教于乐、寓学于思,确保教育学习不走过场。巩固在以往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从预防发展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表明对从政(包括从检)的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共识,有效的预防确实有独到之处,它可以减少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大降低从政、从检的风险成本。抓好引导,一方面要用规章制度这条底线来规范从政、从检行为;另一方面要弘扬先进典型公正、廉洁执法的模范事迹和精神,激励人心向善、见贤思齐,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正确处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强化监督、强化保障”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宗旨,离开检察中心工作谈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无异于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谓强化监督、强化保障都是建立在实现检察中心工作目标的基础之上。二是处理好“教育、预防”与“惩处、惩戒”的关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是适应形势和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历史发展的必然;既不能单纯的教育、预防,也不能单纯的惩处、惩戒,要避免舍本逐末的单打一做法。三是处理好部门与全局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不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它牵系着机关的方方面面、牵系着所有部门。从全局的部署到各个部门的具体落实,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里明确的任务,也是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都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层面,纳入部门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广泛的基础。
三、我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的实践探索 连续几年来,我院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的构建,体现出树立两个理念,建立两个体系的特点,形成一个格局的工作特点。
(一)树立两个理念:一是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理念。坚持全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从实际出发,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把具体的工作分解到每一个职能部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以及牵头负责的领导。从年初部署到年中阶段性督促检查以及年底的综合考评,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评。在整体上树立起了人人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理念。二是树立以提高执行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理念。要把刚性的规章制度落到具体的实践中,主要是靠提升对制度的执行力,而提升制度的执行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谓令行禁止、检令畅通,是对提升执行力的最好鉴别,也是增强党纪、政纪、检纪的执行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几年来,我院紧紧抓住提升领导干部尤其是处职领导干部执行力这个环节,极大带动党员干警提升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这种理念的树立,对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整个队伍建设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建立两个体系。党风廉政建设既要发扬优良传统又要在创新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既要保持传统、又要增进创新,我院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检务督察体系。一是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格局的重中之重。经过从2009年的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到2010年的风险防控的进一步完善、再到2011年的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体现出了对从政、从检的风险意识的树立,对风险点的查找以及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全院二十余个部门基本都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实现了对风险防范由一般防范到重点防范的发展,走过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风险防控的逐步成熟和深入,为廉洁从政、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较为有效的保证。二是建立有本院特色的检务督察体系。检务督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职能延伸,把内部监督深入到了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比如对窗口部门接待的督察、对自侦部门搜查扣押的现场督察,对出庭支持公诉的督察以及对执行高检院《五条禁酒令》等规章制度的督察。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执法办案的现场督察、完成上级以及本院党组部署的专项督察、检令畅通督察以及检风检纪督察等督察形式。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责任重大、任重道远、重在探索、重在实践。在经过认真探索之后,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动员所有党员干警一如既往的积极参与,我们必将有所收获,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将进一步为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发挥更为突出的功效。(孙艳英)
·山东无棣:检察建议推进民政部门廉政建设
·王岐山强调:各级纪检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王岐山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王岐山强调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建立和完善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新模式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新模式
·贺国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
·公安系统代表热议党风廉政建设
·道德行为指引:法院廉政建设的助推器
·海南:努力开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以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