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由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主办的山西省纪念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召开,省委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常务副组长金道铭出席大会并讲话,省人大副主任李政文、省政协副主席张茂才和省高院院长左世忠、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出席会议,副省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副组长张建欣主持会议。大会特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贾京平参加。徐显明以《依法治国的新高度和新节点》为题,为与会代表做了专题法制讲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经过30年的发展完善,已成为反映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精神和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成熟宪法。金道铭在讲话中说,我国的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是蕴涵着丰富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精神的纲领性文献,通篇贯穿了社会主义科学、民主、法治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金道铭指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西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30年以来,在省委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为保证宪法在我省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山西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金道铭强调,弘扬宪法精神,要进一步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夯实依法治省和法治山西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平安三晋”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各项执法活动规范有序,切实把监督贯穿于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质量,最大限度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努力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各市、省直各部门负责人共200人参加了纪念大会。(赵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