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福建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座谈会发言摘要
3日,福建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座谈会在福州召开。周松 摄
紧扣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贯彻实施宪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袁锦贵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布局、总目标、总要求,标志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指导意义。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要与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不断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要强化法治观念。我们党自执政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如期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制根基。但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等于法治的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法治观念,执政党要有强烈的法治观念,政府要有依法行政的观念,人民群众要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使宪法和法律真正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活的最高运行准则。
要强化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制建设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开立法之门,广纳民众之智,使所立之法“立得准、行得通”。要加强法律法规执行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
要强化法治监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不断总结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要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持之以恒、一届接着一届地干,不畏难、不懈怠、不守成,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使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司法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成全
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将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到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进行部署。全省法院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把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权威。
要坚持和强化能动司法,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民生诉求和利益关切,多解民生之忧。要切实创新社会管理,着眼于推进依照宪法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大力强化司法保障,推进大调解体系和平安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支持,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推动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和落实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深化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司法,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和法制权威。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通过人民法院的一切审判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宣传好宪法,并把宪法作为法院干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省司法厅副厅长 肖新建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续弘扬宪法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引导广大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社会主义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倡导法治、凝聚共识。
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我省“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不断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层面、难点群体、盲点区域”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把“法律六进”活动延伸到偏远乡村、新建社区、集贸市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去,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要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总结第三个五年依法治省工作的经验,为下一轮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
省委党校副校长 顾越利
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的历程,是我国宪法在国家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权威性不断增强的过程。完成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与总任务,更需要我们尊重宪法与维护宪法的权威。在学习践行宪法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充分理解宪法是民主社会的产物,宪法内容是民主法治精神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不仅要强调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根本大法地位,更要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宪治国。其次,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限制权力与保障人权的理念融入权力运行之中,让公共决策与施政措施真正体现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本质与要求。再次,要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一方面,需要从建立健全我国保障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入手,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宪法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可着力对单行宪法性规范(如《选举法》、《组织法》等)的施行予以监督。
建设服务型的法治政府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倪岳峰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要尊重宪法的法律渊源、地位和效力。宪法是我国所有法的渊源,它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在所有法中是最高的,每一个法人、组织、公民都应当尊重、遵守宪法。1982年现行宪法的主要特色是:首次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扩大了经济民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善了立法体制和机构设置等。伴随着改革开放,这些原则、制度经受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成为整个国家民主进步的象征。
要加大弘扬、宣传、遵守宪法的力度。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阐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同心同德、砥砺奋进,把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化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上的新思路、新探索、新举措,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认真组织干部学法,带头遵守宪法。
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作用。严格依法决策,决策的权限、方式以及具体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强化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贻影
宪法确认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地位,保障宪法贯彻实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所在。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保障宪法实施的能力与水平。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认识人大监督是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和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紧紧依靠人大支持与监督破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难题,改善法律监督的环境,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不断促进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更好地保障宪法实施。
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戴仲川
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要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实施。
宪法权威代表人民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和破坏。维护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必须保持宪法稳定,宪法在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上所确定的基本内容不能改变。同时,宪法要在保持稳定中与时俱进,在与时俱进中保持稳定。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要定期对法律法规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各种违宪行为,维护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还必须特别重视宪法教育,培育宪法意识。要始终将宪法教育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中,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宪法观念。特别是要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宪法观念,熟悉宪法规范,领会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的实施。
公民权利有了可靠的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吴晓静
现行宪法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赋予你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自由和底气。1975年宪法有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仅写4条,而如今宪法以专章阐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置于“国家机构”之前,充分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表明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和授予。历史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总是相应地带来人享有的法律权利的扩大,从这个角度看,2004年修宪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正是顺应历史的规律。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不使用甚至反对人权概念,把它看成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把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宪法,从蔑视作为个体的“人”的合法权利到保障人权,确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它反映的是改革给党和国家在思想和观念上带来的巨变。想起在“文革”的时候,有的人由于出身问题成了黑五类,不能去上学,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个孩子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这不是一个时代的进步吗?一个大写的“人”在宪法里已经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