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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点亮水路交通法制航灯

2012-12-04 10:39: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北日报 

    一地资源禀赋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深远,但现实也不乏资源丰裕地区经济增速落后于贫乏地区的案例,经济学家称其为“资源诅咒”。

    我省河道众多,水运资源丰富,近年来,也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水运业跨越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水运业的发展,但制约我省水运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并没有根治,“资源诅咒”亟待破解。

    水路交通规划与其他产业规划宏观统筹不足,港口、航道和渡口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航道保护力度不够,非法占用、破坏港口岸线现象突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薄弱……现实需要对这些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的颁行,无疑将为促进我省水路交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点亮我省水路交通的法制航灯,导引并护航我省水运业在正确的航道上驶向汪洋,使我省避蹈“水运资源诅咒”的覆辙,进而变丰富的水运资源为夺目的水运经济。

    条例从规划、航道、港口、水路运输、安全与环保、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了我省水路交通活动,以促进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条例要求:水运规划要适度超前、功能完善;航道建设要干支相通、通江达海;港口建设要避免就港口论港口、就水运谈水运;水路运输要水铁联运、水陆联运、水水转运……最终形成四通八达的水运网,呼应东部、服务中部、辐射西部。

    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借乘中央将内河水运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东风,我省水运业将扬帆斩浪,为省委“四基地一枢纽”战略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郑玮)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