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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立,宪法成就复兴伟业 ——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

2012-12-04 10:15: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编者按:回望1982年,中国已经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在亿万民众热切期待的目光中,符合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的新宪法诞生了。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站在时代最前沿的理念,让人们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希望与未来。中国从此融入民主法治的时代潮流,新中国的命运就此发生历史性转变。

    此后,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八二宪法历经4度修改。从“允许土地流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入宪”,从“依法治国”到“人权入宪”,每一次修改都及时地总结了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为中国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方向、开辟道路。

    在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之际,人民日报约请部分曾参与宪法起草和修改工作的人士,讲述宪法背后的故事,阐释宪法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作用,以期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宪法、遵守宪法。

    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许崇德——

    宪法起草背后的故事

    记者 徐 隽

    ●全民大讨论的局面说明八二宪法拨乱反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把公民权利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宪法真正成为“一张写满权利的纸”

    ●八二宪法最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同时具有前瞻性,为之后迅速推进的改革开放预留了制度空间

    在堆满书籍的客厅里,记者见到了83岁高龄的许崇德。这位见证了1954年宪法诞生,又参与了1982年宪法起草工作的老人,向记者回顾了八二宪法起草背后的故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这部建国纲领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制定和通过了宪法,这部宪法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一部好宪法。”许崇德说,但是随着“左”的错误愈演愈烈,人治抬头,宪法在实际生活中不起作用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国家没有了法治,人治代替了法治。

    1975年通过的宪法仅30条,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仅有3个条款,没有体现宪法的基本精神。“四人帮”被粉碎后,由于“两个凡是”的影响,1978年宪法没有脱离开“文化大革命”的思想理论体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此时,宪法已经不能适应当时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了。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成立了由叶剑英任主任,宋庆龄、彭真任副主任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会共有103名委员。许崇德当时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从1980年9月决定修改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八二宪法通过,历时27个月。

    “以哪一部宪法为基础来制定八二宪法,当时有争议。”许崇德回忆,最后,彭真说,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很不完善,宪法修改要以五四宪法作为基础。这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对宪法起草的影响。

    “八二宪法的起草很好地贯彻了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统一原则。”许崇德说,八二宪法草案经过了4个月的全民讨论。宪法修改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各民主党派中央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宪法草案。这些会议短的2到3天,长的半个多月。每一条文都几上几下,反复讨论。

    在地方,各级人大组织了规模浩大的讨论,形成意见数百万条。1982年5月、6月,许崇德到保定、石家庄、上海、杭州等地宣讲宪法草案,组织群众讨论。

    “江西省委书记杨尚奎用毛笔字工工整整写了一本20多页的意见和建议书。东北的一位名叫王银祥的职工,用了一个月工资的一半拍电报,送来他的四条意见和建议。宪法修改委员会采纳了其中的一条,在总纲中写入了: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许崇德说,全民大讨论的局面说明了八二宪法拨乱反正,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那一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谈到八二宪法的进步意义,许崇德一一列举:

    八二宪法第一次在宪法文本里标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我们对宪法的准确定位;

    八二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总纲》之后,把公民权利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宪法真正成为“一张写满权利的纸”;

    八二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的任期做出了规定,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

    八二宪法确认“村民自治”、“个体经济”,为改革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

    “八二宪法最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同时具有前瞻性,为之后迅速推进的改革开放预留了制度空间。”许崇德说,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日千里、日新月异,我们不能要求宪法在起草时照顾到几十年后的社会生活,在某些方面,八二宪法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做出修改。为了维护宪法的稳定性,我国采用修正案方式修改宪法,避免了系统修改对宪法稳定性的破坏。

    亲历了五四宪法的制定,又见证了八二宪法的诞生,后来还参与了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制定,许崇德说:“把一生献给新中国的宪法和民主法治事业,我深感荣幸。”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