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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法治小康”核心指标

2012-12-04 10:08: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二年,也是八二宪法施行30周年,在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让我们抚今追昔,重温宪法。

    1万6千字,薄薄一个小本子,这就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历史让人不胜唏嘘。30多年前的“文革”中,面对狂热的红卫兵,一位国家领导人高举着宪法,但却捍卫不了法治的尊严。彼时彼刻,一切都无法无天,宪法只能是废纸一张。

    现实让人倍感欣慰。如今,这1万6千字,统帅着泱泱大国的一切国事,保护着13亿人民的基本权利。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并正在不断完善。

    宪法,人民意志。宪法,国之根本。宪法,民生所系。

    30年来,八二宪法不断与时俱进。我国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宪,确认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等内容写入宪法,推动了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

    30年来,宪法精神不断深入人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既是确认公民权利的“宝典”,是“权利宣言”,同时也是规范国家权力的“规约”,是“权力规范”。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宪法精神,对于执政党而言,就是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意识;对于国家机关来说,就是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意识。对于公民而言,就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对国家、对政权、对民族的认同;积极行使政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和履行选举权;积极参与国家、社会的管理。

    在八二宪法30周年纪念日,本刊推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报道,展现八二宪法30年来对国家建设、百姓生活的影响,展示法制宣传工作的成果,展望法治建设的前景。

    未来让人充满希冀。十八大描绘了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丽图景,建设“法治小康”,既是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重要保障。宪法精神,是“法治小康”的核心指标。

    法治大潮,不可阻挡;法制宣传,须臾莫废。努力让宪法精神被每个公民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法治小康”必然渐行渐近。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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