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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要重“体系”

2012-12-04 08:09: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于沛曾多次针对司法工作提出过意见建议,近日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应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一。加强宣传,将有助于民众尊法守法。”

    在于沛看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令人振奋。“2011年1月,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吴邦国委员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宣布法律体系形成的时候,我就在会场,当时觉得非常振奋人心。”

    “这种成就,连外国友人都作过主题探讨。”于沛表示,他曾经到法国开过一个研讨会,其讨论的主题就是“中国为何如此激动人心”,讨论内容包括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化,也包括法制建设成就等。他们认为,中国的发展为其他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是三十年法制建设取得的成果,也是三十年经济建设发展的保障,将久远地保障未来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建设。”于沛认为,我们要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如果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是办不到的。媒体和有关部门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生动结合,加强宣传。

    于沛认为,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还远远不够,“要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尤其针对深受网络影响的年轻人,因其没有亲身经历过30年的变革。”

    此外,于沛认为,还应加强对坚守在一线司法、执法岗位,忠于法治事业的先进人物的宣传,“不要等牺牲了、得绝症的时候再宣传。要加强宣传,让老百姓爱戴、信任这支队伍。这样,很多事情就有了共同语言。”

    “提高司法威信,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国家利益多元化、改革步入深水区的阶段,人们对司法工作以及司法人员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于沛建议广大司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加强规范化,努力做到依法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