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云南导则》),主要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廉租住房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其中对车位大小也有具体规定保障房项目小汽车总停车位数根据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确定,原则上按照不高于0.5辆/10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对于户型而言,《云南导则》清楚说明,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公租房建筑面积25至40平方米。 《云南导则》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25至4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也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
除此之外,《云南导则》还规定了出租类保障性住房全装修造价应予以控制。(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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