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地方要闻> 湖南

湖南三大亮点创新社区矫正模式

2012-12-03 11:16: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统一执法主体适用调查评估打造“隐形围墙”

  湖南三大亮点创新社区矫正模式

  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湖南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创造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连续4年为0.007%的显著成绩,打造了一个颇具湖南特色、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社区矫正新模式。

  社区矫正管理局直属县级司法局

  “2011年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行为评价、考核及奖惩予以规范,在全国首创了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的统一。”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

  衡东县司法局局长周叶华告诉记者,成立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以前,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挂靠在县司法局基层股,人员缺乏且力量不集中,面对全县3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他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面对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无经验的‘四无’困难和立法滞后等现状,我们决定成立专门的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展开社区矫正工作。”衡东县副县长陈嘉告诉记者,2011年7月19日,衡东县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衡东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挂牌成立。据悉,以副科级县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的方式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这在湖南省尚属首次。

  同时,湖南各地通过增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内部调整司法行政编制、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形式,组建了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为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为辅的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更有利于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在工作方面进行无缝衔接。”周叶华表示,社区矫正工作由公安机关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后,监管工作有了很大改善,对判处非监禁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帮助有了明显改变,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将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统一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使得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更加顺畅,执法更到位,矫正质量更高,帮扶工作更有效。”湖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孙浩波如此评价。

  适用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从2011年8月开始,湖南在全国率先提出,对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应当进行调查评估。刘道龙介绍,2011年11月,湖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实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将社会调查评估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必经程序。

  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是指法院、监狱、看守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被告人、罪犯所犯罪行对所在社区的影响和再犯罪的风险,通过社会调查后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

  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试点之一,去年以来,衡东县司法局共完成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65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个社区矫正人员在判决、裁定或决定前,我们至少要调查5个与其相关的人员,了解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基本情况。”周叶华告诉记者,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不仅为公安部门补充了更全面的侦查结果,还强化了检察院的监督程序,为法院全面、客观、公正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湖南累计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案例3000多件,采信率在98%以上。

  实施精确定位实时监控有效矫正

  “我们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矫正小组,实行分级管理。”孙浩波告诉记者,湖南省通过定期报告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定期集体点名训话,组织时事政策、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社区服务劳动,引进GPS定位等科技手段建立起了一道“隐形围墙”,实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管。

  在株洲市石峰区司法局清水塘司法所,记者看到,入矫人员都被要求签署《社区矫正人员GPS定位手机监管告知书》、《接受GPS定位手机监管承诺书》。据了解,该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率达到100%。

  严格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手段,还在入矫人员心中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强化了其法律意识。“以前我们总认为判了缓刑就等于无罪释放了,现在才知道即使不坐牢也仍然在接受法律的制裁。”采访中,一名何姓社区矫正人员坦言。

  据孙浩波介绍,目前湖南全省建立了教育矫正基地247个、社区服务基地563个,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基地76个,落实低保251人次,落实承包责任田4171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302人次。

  自2008年9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10月,湖南全省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8千余人。4年来,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007%,其中前3年连续为零。(记者阮占江)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湖南法院着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湖南邵阳:编外法官变身和谐使者
·湖南衡阳解决民生难题“最后一公里”
·湖南桃源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
·湖南怀化洪江区检察院工作报告获通过
·湖南:单位不得以感染艾滋病为由辞退员工

·湖南:单位不得以感染艾滋病为由辞退员工
·湖南桃江县检察院推行公务卡争创节约型机关
·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湖南宜章:财政为“见义勇为”增设安全保障
·湖南高院与协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