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在近期“中国式过马路”、“交通事故成伤害死亡首因”等问题被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背景下,这一主题更显及时而必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交通信号的设置方面更注重倾听群众声音
问:部分群众反映,一些地方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并认为这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之一。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交通信号的设置实质上就是路权的分配问题,科学合理地分配路权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交通信号设置、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现象,我们对群众的意见高度重视,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改,目前已经派出9个工作组赴25个重点城市开展指导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已排查交通信号灯9.9万组,一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方便了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今后的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将本着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的原则,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对群众反映大、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路段和路口,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与其他主管部门一道制定改进方案,科学合理地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保证不同方向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组成的交通流,在独立的通行时间里安全、有序到达目的地。注意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交通延误的同时,为行人通过道路和路口分配适当的等待时间,提供充裕的通行时间。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交通信号设置、施划和管理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交通参与者、新闻媒体及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检查发现交通信号在设置、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协调等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落实整改,防止因管理不科学、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
问: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陋习,有什么样的针对性措施?
答:首先,要通过新兴媒体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文艺、影视等形式,动员家庭、行业、社会的力量,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守法、安全、文明通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使良好文明的行路驾车习惯成为汽车社会风尚。
其次,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教育惩戒的力度。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教育、劝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运用舆论力量,形成压力,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管理、依法处罚。
此外,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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