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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法院化解涉执信访矛盾纪实

2012-12-03 10:42: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把民心民事放在首位

    ——山东滕州法院化解涉执信访矛盾纪实

    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抓好涉执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坚持用法理说服群众,用深情感动群众,受到了辖区百姓的赞誉。今年以来,滕州法院涉执信访案件同比下降70%,涉执信访案件矛盾化解率达100%。

    主动寻求支持 有效化解隐患

    滕州法院党组一班人认为,破解涉执信访矛盾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在强化自身工作的同时,主动定期向党委汇报、请示,与政府机构交换意见,加强沟通,取得理解与支持。

    2006年,于某因车祸失子后,极度悲伤,曾服毒自杀被送医院抢救,健康受到损害,经济上陷入困境。对该案滕州法院多次予以执行,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执行未果,于某认为法院不给执行,于是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反映执行问题,甚至赴省进京上访。

    针对上述情况,滕州法院并未因李某无履行能力而放任不管,在继续寻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同时,法院深切体谅于某对执行的误解和体察她的失子之痛,心平气和地与之释法、叙情、说理,耐心细致地做好宽慰工作。院长张文亮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最后,在滕州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从司法救助基金中拨付10万元,从而解决了于某的困难。

    亲人般关爱 全方位服务

    赵某之子在滕州市柴胡店镇被刘某驾驶的汽车撞死。刘某及车主何某被法院判决赔偿死者母亲赵某15万元人民币。判决后不久,肇事司机刘某在另一起车祸中被撞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何某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经法院将何某被扣肇事车辆拍卖折抵还款及多次执行后,尚有3万元赔偿金未能执行。赵某要钱心急,三天两头到法院执行局缠访。考虑到赵某的损失以及生活上的困难,一方面干警们先后为其捐助3000余元,另一方面,协调镇政府和赵某所在村委会给予救助。

    法院干警的一片真情深深打动了赵某。今年9月7日,赵某再次来到法院执行局,提出最后的3万元赔偿金愿放弃2万元,愿意和解。最终经调解达成何某在半年内履行完1万元赔偿金、并有两名担保人以财产提供担保的执行和解协议。事后,申请人赵某以愧疚的心情向法院干警表示歉意。

    变上访为下访 化被动为主动

    滕州法院在实践中体会到,只有走出法院大门,进入当事人家门,面对面,心贴心地开展工作,才能使本来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得以破解。

    早在1993年,滕州市西岗镇汪某为开办企业向林某借款9200元。1995年6月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裁决汪某清偿本息15000元。1996年8月,林某申请执行。为执结本案,执行局先后七次换人,并分别采取查封房屋、拘留等强制措施,因被查封房屋地处农村难以拍卖和汪某家里贫困无力清偿,案件虽经几任办案人员努力,但一直未能执结。因此,林某将索要欠款金额利滚利地上升为280万元,而汪某则认为即使还款,也只同意按法院原裁决的15000元。林某一直认为,法院既然办理了案子,就应当把欠款要回来,为此反复到法院催促执行并到上级法院上访。

    今年8月,滕州法院把本案作为涉执信访重点案件进行攻克。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法院干警先后八次登门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对方的难处。在苦口婆心的教育感召下,汪某向林某承认错误,表示要还清欠款。林某也认为原来280万元申请执行款计算不对,应以现在清算的为准。为表示诚意,汪某即时还款2万元,其余欠款也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17年的涉执上访案件得以化解。(王永良 石 强 徐 烽)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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