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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古蔺交通事故案“零上诉”

2012-12-03 10:16: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道路交通巡回法庭法官到事故现场了解案情。

    地处乌蒙山区的四川省古蔺县,全县公路总里程2551公里。由于坡高弯急、车流量大,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引发大量纠纷。因伤残鉴定时间长、赔偿标准认定难、赔偿金到位难等原因,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般调解难、易上诉和易信访。

    为此,古蔺法院决定将审判过程中最为棘手的交通事故案件作为法院开展“警民亲”活动的“试验田”。“人民满不满意,是检验开展‘警民亲’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我们开展‘警民亲’活动,不能只停留在喊喊口号、发发传单上。”院长文耀全说。

    今年初,古蔺法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下简称“道交庭”)。“道交庭”成立以来,该庭所办理的案件实现“零上诉”和“零信访”,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解密一:

    “一站服务”便民诉

    “快去陈某家看法院开庭了!”道交庭的巡回审判车刚开到村口,村里的乡亲们就把陈某家的小院挤了个水泄不通。

    去年8月,家住古蔺镇王堂村的陈某发生交通事故,落下了终身残疾。他与肇事车主达成了协议,但一直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陈某委托其代理人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其赔偿35000元。鉴于陈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在其向法院递交诉状的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赶到了陈某的家里审理了此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拖了半年多的赔偿问题一天之内就得到顺利解决,陈某激动得老泪横流,前来围观的群众也对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特色是‘巡回’,首先要遵循的就是便民原则,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该庭负责人王天意道出了成立道交庭的初衷。

    对道交庭的法官来说,跋涉两三个小时的山路到当事人家中办案已是家常便饭。今年以来,该庭在交通事故发生地、受害当事人家和县交警队开庭审理案件39件,巡回审理率达84.9%。

    为方便人民群众,道交庭还把办公的主要地点设在了县交警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发生后,承办法官会在第一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诉前调解和审查立案,避免了当事人在交警队和法院之间“两头跑”。

    解密二:

    “全程调解”促民和

    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机关会先行调解。但达成的协议属民事合同,当事人往往事后反悔,不予履行。

    为此,道交庭主动与古蔺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对接。对经该调委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法律效力。对已起诉的,经审查后争议不大的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今年以来,道交庭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20余件。古蔺法院交通事故收案数同比减少近三成,“功夫”在诉前。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道交庭坚持调解优先,并从实践中总结出诉前调、立案调、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的“六步调解法”。

    一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投保的是一家外省保险公司。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商定了赔偿金额。但付款时保险公司却临时变卦,在证据上百般刁难。承办法官通过QQ聊天的方式,及时与该公司理赔人员、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两天后,受害人就顺利领到了赔偿金。QQ办案一时在全院传为美谈。

    还有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新疆籍民工死亡,被告周某认为原告(民工父亲)年老可欺,且相隔遥远,一直拖着不赔。原告认为该案标的不大,如果在新疆和四川往返周折,所获赔偿还不够车费,遂通过电话立案,并向法官诉苦。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做周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在开庭的时候,周某将赔偿款带到了法庭,十几分钟就达成协议。新疆来的老人喜笑颜开,抓住法官的手紧紧不放,连声道谢。

    今年以来,道交庭审结的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24件,调撤率超过五成。

    解密三:

    “斤斤计较”维民权

    王天意的公文包里总装着一本厚厚的法条,无论是调解案件还是做判后释疑工作,他总会把书掏出来翻给当事人看,让其明白案件如何处理是法律“白纸黑字”规定的。这一招果真有效,被大家称为道交庭的“白纸黑字法”。

    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标准问题。

    受害人牟某老家在农村,在城里经营服装生意。庭审中,她主张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款,但她是农村户口,且办理的营业执照时间又不长,急得在法庭上直掉泪。庭后,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取得了牟某在城镇经营服装生意已五六年的相关证据。法庭最终判决保险公司以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赔付。在铁证面前,保险公司当即表示将按判决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在道交庭判决结案的案件中,被害人属于农村居民户口而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款的案件就有11件,保险公司未上诉一件。

    还有一个案件,受害人冷某在庭审中出具了工资表,证明其在某公司负责清洁卫生,但他却连公司名称和地址都不知晓。庭后,法官到冷某家中进行调查,知道其一直在家务农。在法官的追问下,冷某交代其工资表系伪造,是受一“高人”指点。法官对冷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如金额大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冷某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和肇事车主达成了赔偿协议。

    “要练就火眼金睛,还要做到斤斤计较,要维护好作为弱势群体的受害人的利益,也要维护保险公司和肇事人的正当权益。”道交庭的法官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化的工作水准将案件办成了一件件铁案。

    解密四:

    “人文关怀”暖民心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一般非死即伤,很多受害人为了治疗债台高筑。为此,道交庭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起诉,并先行裁定肇事车辆所在公司或投保公司垫付医疗费,等待治疗终结后在判决中结算。此做法得到了当事人好评。

    另外,道交庭加大了司法救助的力度,建立了“绿色通道”。今年以来,该庭共为20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万余元,确保没有一名当事人因交不起诉讼费而不能依法维权。

    但是,对于有些当事人来说,即使免交诉讼费也是杯水车薪。为此,道交庭的法官不得不绞尽脑汁,去处理一些单靠法律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让道交庭的法官印象深刻。受害人罗某父母早亡,发生交通事故时刚成年,生活无依无靠。肇事者王某肇事后逃逸,肇事的摩托车没有购买保险。承办法官到王某家了解情况时,才知王某在出事后就没回过家,其家徒四壁,妻子智障,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常年卧床不起,其子14岁,身高只有1米左右,没有读过一天书,其女13岁,智商还不如三岁小孩。见此情景,法官们把自己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给了陪同前往的该村村委会主任。而后,承办法官做了三件事:一是将受害人罗某带到王某家中后,罗某当即表示放弃除医疗费外的其他赔偿;二是向院领导请示,为罗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解决其医疗费用;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帮助王某家解决了一个低保指标。

    “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零上诉’,是该院开展‘警民亲’活动的一个缩影,是法院干警忠诚为民的生动体现,他们的经验值得全县政法干警学习借鉴。”古蔺县委政法委书记欧鹏这样评价。(艾 彬 曾 莲 图/文)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