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要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必须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
一、抓理念,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面对检察工作发展多元化的趋势,按照山东检察工作“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理念,培树基层院建设新的增长点。一是在发展模式上,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律,坚持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检务保障和服务大局“四位一体”,既要重视队伍、业务、检务保障这些促进发展的内在因素,又要协调沟通好外部方方面面的关系,抓好外部环境建设。统筹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配套,不可偏废,形成发展合力。二是在发展途径上,要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为主线,通过创新谋发展、创品牌。注重各个部门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发展,把培树拔尖人才、龙头业务、亮点经验作为拉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支撑点。
二、抓规范,夯实法律监督的基础。大力推行执法规范化,是执法理念转变的具体要求,是实现程序实体并重、数量质量兼顾、惩治挽救同步、效率效果共赢的根本保证。一是主体规范。检察官是执法的主体,在执法思想、理念、方式上予以规范,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根本保证。二是制度规范。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干警时时处处都要做维护公平正义的践行者。三是场所规范。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对本院办理的所有案件实行全程动态监控,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
三、抓管理,搭建队伍建设的平台。紧紧围绕自身监督,丰富监督形式,在管理上下功夫。一是持之以恒抓教育。二是坚定不移讲民主。对于晋职晋级、岗位调整、评先创优等关乎干警切身利益的事项,应进一步实行民主推荐、民主决策,做到公开、透明。三是不拘一格树人才。由于年龄不同、对所从事的岗位适应能力不同、人生目标追求不同,每个干警的素质和能力都不一样,应当考虑到个人情况的不同,视人人为人才、为人人搭平台,最大限度地挖掘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使每个人都有施展才能的空间。(作者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敬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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