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2月1日专电(记者 王春雨)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为提高对残疾人的就业、生活保障能力,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让残疾人家庭“顶梁柱”下岗。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草案)》,依靠残疾人或者其配偶一方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的,用人单位非因撤销、解散、停产、破产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得安排残疾人或者其配偶下岗。
据了解,对因撤销、解散、停产、破产等原因失去工作岗位的残疾人,哈尔滨市将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并组织其参加就业培训,优先推荐上岗就业。
哈尔滨市目前共有各类残疾人55.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72%。为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哈尔滨市鼓励残疾人参加教育培训,贫困残疾学生在特殊学校就读可获政府补贴,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国民教育并依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政府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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