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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县检察院推行公务卡争创节约型机关

2012-11-30 15:58: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增强检察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打造阳光检务,争创节约型机关。11月30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在财务管理机制上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并出台了《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卡制度实施制度》。

    该院要求全体干警从12月10日开始,在支付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招待费等公务费用时,由以前的现金支付按规定改为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公务消费后,干警将刷卡交易凭证和相应报销发票经院会审组会审、分管财务检察长复核同意、再送院财务室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的程序,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并将有关单据送达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结算,在特定和紧急情况下可暂不使用公务卡消费,但财务报销后财务室必须将资金支付到干警个人的公务卡帐户上。如果只有发票而没有信用卡刷卡交易凭证,或者相关手续不齐全者,该院将拒绝报销和向银行还款。另外,因干警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己承担

    该院检察长王国余指出,实施财务报销用公务卡结算制度能充分利用银行卡支付体系来实现公务支付的全程监控,减少现金使用量,提高公务结算效率和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既有利于掌握财务报销的真实性,又降低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风险度,要求每位干警在公务消费上都应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打造阳光检务,争创节约型、廉政型机关。(通讯员 周再明 文娟娟)

[责任编辑: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