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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对策思考

2012-11-30 14:29: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西部法制网 

    作为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要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减少和杜绝涉检上访案件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提高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但更主要的是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两个方面入手,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减少上访。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效果。笔者认为须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强化。

    要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对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应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不断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正确认识信访工作。因而广大检察干警一定要带着浓厚的感情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努力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中。

    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涉法上访处理工作规范化。一是继续推行和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领导包案,部门领导就是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工作责任;二是实行上访案件处理“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上访问题后期落实情况和上访户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好上访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三是建立涉法上访问题处理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主持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涉法上访突出问题;四是实行涉法上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防止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统一建立指挥中心,综合协调联手互动。由政法委牵头,组建经常性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指挥中心,公、检、法、司机关信访部门为指挥中心的二级网络。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政法机关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上传下达处理信息以及重视信息传送、反馈,以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同时,指挥中心可以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前期涉法上访问题的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重大、疑难、具有争议的上访问题,安排部署今后工作,确保涉法信访工作有效进行。

    推行司法听证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可设立听证小组,由司法人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公开审查,群众旁听,由听证小组最终依法作出复议、复核决定。

    要努力解决上访问题,坚决依法打击个别恶意上访人员。对于涉检上访问题的处理要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公正地处理好上访问题,要区别性质,因势利导。对那些无理上访、缠访以及利用上访敲诈勒索、蛊惑人心、煽动闹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以儆效尤。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应切实以“抓源头公正执法为根本,促预防立检为民为目的”为重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办案部门的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努力防范和减少涉检信访;以“创先争优”、“执法为民”、“文明接待室”等创建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文明接访活动,妥善处理、办理涉检信访事项、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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