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及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着力畅通人民群众信访渠道的时代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王晓新、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穆红玉和三位法学专家一行五人于11月27日至29曰在贵阳花溪省检察官培训中心,对我省及时开展了为期3天的新刑事诉讼法暨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检察长共123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结合党的十八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精神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对新时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责,群众来访工作中的言语、技巧和方法、举报工作、国家赔偿法工作中的若干重大疑难问题以及刑事申诉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精彩的论述,以期提高我省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意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控申检察队伍。(龙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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