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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源汇“四方联动”化解矛盾于庭外

2012-11-30 12:46: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既然对方知道自己错了,你就谅解一下,给他以改正的机会吧!”11月23日上午,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内,来自妇联的两位陪审员在参与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时开导原告薛某。经过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这是该院在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实施“四方联动”庭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一个剪影。

    在民商事案件和刑附民案件的审理中,源汇法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以法官助理庭前调解、陪审员对口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为内容的“四方联动”庭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截至10月底,该院今年受理民事案件1900件,经庭外和解或撤诉的达1712件,调撤率达9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扬和肯定。

    该院推行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由立案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指导和解释,必要时与乡镇司法所、工会、妇联等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劝导当事人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化干戈为玉帛。

    该院还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长,选择参审案件类型。尤其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中,挑选热心群众工作、群众基础好的人民陪审员,用群众易懂、易信的大众语言解读法律,以百姓的情理和朴素的情感化解难调的纠纷。

    源汇法院充分发挥辖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干部的公信力,特邀经验丰富的基层调解员参与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法官在调解中专注于释明法律,人民调解员则侧重于邻里和睦相处的艺术,既让当事人双方感到法律的规则性,又体会到调解的人性化,使得双方互相退让,和和气气地达成协议。(王振华 娄 霞)

[责任编辑: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