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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灾害险"政府买单 苏州新政惠居民

2012-11-30 10:3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现代快报 

  昨天,江苏省苏州举行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自然灾害民生综合险签约仪式,户籍居民将全部享受到一份由政府出资购买的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参保居民因自然灾害居家期间的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等意外事件造成死亡伤残,最高可以获赔12万。因为抢险救人身亡,最高能获赔24万。

  据了解,此前苏州其他各区、市均已实行了该保险,苏州成为全省第一个完全覆盖该险种的城市,惠及642万多户籍人口。

  政府用彩票公益金买单

  根据计算,此次苏州3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8元,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费为每户每年人民币1.88元,共需投入保费370多万元,全部由政府从苏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付,不用居民出一分钱。

  苏州3区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采取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方式,保费总额的30%缴保险公司,保费总额的70%由市财政局设立专项资金管理,一旦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理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金额的30%,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赔付金额的70%。

  苏州市民政局为3区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投保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4方共同成立“苏州市‘三城区’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民生保险制度的实施、条款细则的制定、政策业务的指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商定。

  人出意外最高获赔12万

  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组成。公众责任保险保障对象为苏州市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障对象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自住房(一处)内的家庭基本生活设施。两个险种共惠及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居民近146.7万多人、50.2万多户。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和居家期间发生的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意外溺水、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万元,医药费赔偿限额为2万元。在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意外溺水事件中参加抢险发生意外伤亡,最高赔偿额为20万元,医药费最高赔偿额为4万元。

  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和居家期间发生的火灾、爆炸、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和在抢险、施救过程中造成本身及周边居民家庭基本生活设施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为2万元。

  5个工作日内就能赔付

  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没有城乡差别,新生儿和新入户籍人口理赔时只要能提供户籍证明,也都在保障范围之内。

  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参加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人员意外溺水事件的抢险活动时造成意外伤亡,经市民政、公安等政府部门认定,在赔偿责任范围之内。人民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参加以上抢险救灾活动时造成意外伤亡的,也在赔偿责任范围之内。

  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发生事故后,请居民务必在48小时内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电话400~886~3770或者保险公司专线0512~80986408、95518报案,也可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在区、镇的营业网点报案,还可以联系当地村(居)委员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委托报案。理赔材料齐全并经保险公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结案赔付。

  今年已赔出1130万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苏州极端天气频发。今年8月的“海葵”台风造成15.3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其中居民群众家庭财产损失达到一千多万元。2009年,张家港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省民政厅向全省推广这一做法。

  苏州其他地区也结合实际,增加保险险种、提高理赔额度、扩大受益范围,相继建立实施民生保险制度。2012年1月至今,苏州已实施地区共理赔1130万元, 受益群众9千多户、2万8千余人。苏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永根介绍,三城区民生保险的成功签约,标志着苏州在全省率先实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全覆盖。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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