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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未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点。有人说,户籍本身没有什么,关键是附着在其上的待遇。
对于我国的城镇化,温家宝总理在出席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坦承:“现在的城镇化应该说是不完全的城镇化。”“有相当多的农民并没有享有与城镇人口平等的待遇。”
山东商河县户籍改革中尝试允许新市民在增享“城市五项待遇”同时保留“农村五项权益”。在最大限度关照“农转非”的前提下,商河的户籍改革会否掀起县城落户高潮?现有的财政能否提供有力支撑?这种方式是否会是我国城镇化谋求良性发展的渠道之一?
11月22日上午,山东省商河县县城的许商派出所,工作人员陆续迎来第一批办理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的5位农民。
商河县在山东率先试水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为鼓励农民转户,新居民既可依法保留“农村五项权益”,又同时享有“城市五项待遇”。
鼓励“农转非”
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生育政策、惠农补贴等权益继续保留
“前几天听说这个消息时,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没想到是真的。”23岁的吴句南,是商河县推出新政策后第一个转户口的小伙子。由7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许商派出所,进行“一站式”办公服务。吴句南用了半个小时,领到了新的户口本。
吴句南当兵退伍后在县城从事水电暖安装工作,去年在县城买了110多平方米的房子,成了家,媳妇是县城里的姑娘。在他小时候的记忆里,“农转非”对农民来说,可是天大的事。吴句南说,这次虽说转了户口,但在老家后坞村,他个人还保留有宅基地、2亩多土地以及规定的各项惠农补贴。也就是说,除了享受城市五项待遇外,他还保留享有“农村五项权益”。
新出台的《商河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转户居民可以保留“农村五项权益”,其中包括保留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项权益以及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和各项惠农补贴。转户居民享受的“城市五项待遇”,包括养老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和住房保障。
考虑到农民传统的生育观念,文件规定:农村居民转户后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生育政策及奖励优惠政策;对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这个规定有弹性,农民比较容易接受。”商河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付中林说。
付中林说,文件公布后的一周里,仅户籍改革办公室就接到了300多个电话,陆续来领取表格的只有七八个人。
商河县的户籍改革意见,对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都有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农民最关心的土地和宅基地问题,作了明确要求,等于给农民吃了“定心丸”。
对这个好政策,有的农民是不相信,有的则是不放心。可见,相关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非常关键。
——商河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付中林
务工2年以上即可
政府每年增加支出792万元,尚可承受
商河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在县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无论平房、楼房,只要有合法房产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不仅如此,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两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也可转户,“以便解决一部分‘人户分离’的问题。”付中林说,“这样的规定,意味着户籍门槛已经很低了。”
商河是一个农业县,急需加快城市化进程。据了解,商河城镇户籍人口规模小、比重低,目前全县城镇居民总数目前约为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5%,其中县城区约为7万—8万人。具有双重福利待遇的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对于集聚城镇人口,推进城镇化,建设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两头甜”的政策,意味着政府要增加更多的财政支出。
按照商河县的规划,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后,县里将分两个阶段,在4年内,力争使全县城镇居民总数由目前的约16万人集聚到约2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
按户改后县城区居民每年新增人数5000到1万人计算,约有300人左右符合条件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约有5000人左右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需支出社会保障费用约540万元;约有1000人左右符合条件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000人左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需增加医疗保障费用约150万元;约有500人左右符合条件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每年需增加支出102万元;约有2000名左右学生符合条件可到县城区各学校就读。以上各项需每年增加支出合计约为792万元。
“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优化城乡结构,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模式。在这一点上,县委、县政府是达成共识的。”商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玉金说,“商河县有意放宽户籍准入制度,有利于维护城乡权益公平,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从数字来看,政府确实增加了财政支出,但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减少农民,增加市民,总的来看,非常“划算”。
——商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宋玉金
不会出现落户潮
应进一步谋求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付中林介绍,济南市6年前就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2年前,商河县委、县政府就酝酿通过户籍改革加速城镇化的问题,由于条件不成熟,没有立即推开。今年4月份,商河县先后组织公安、教育、计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到外地考察,根据外地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商河县实际,制定了这个改革意见。
“一般的转户做法,往往是收回农民在农村的各项权益,但是城市权益享受又不充分。”济南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冬梅说,“商河的户籍改革,特别是对于转户居民权益的双重保障,契合了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对推动统筹城乡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这样的优惠政策,会不会造成县城大的落户潮?宋玉金说:“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城镇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城区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城镇聚集,实现县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不会造成一哄而上的局面。”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德禄对此评价说:“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是靠一系列的生产方式和社会行为共同推动的。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城,在其城镇化动力短期内不能显著提高、对农民的吸引力减弱的情况下,出台一些优惠、宽松的政策,客观上让农民得到了实惠,转户的居民增加了,城镇化指标也上得快。但从长远看,政府应该想方设法加强营造和释放城镇化的内在动力,主要包括就业机会、市民福利等等,来增加城镇的吸附能力,这是最为根本的。”
最理想的状态是,农民非常乐意主动放弃农村的权益,加入到城镇户籍里来,这才是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周德禄
(记者 刘成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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