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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2012-11-30 09:59: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平安网 

  青海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11月27日青海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2005年以来我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努力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省政协副主席韩玉贵出席会议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庞顺泽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实现了基层建设跨越式发展。中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建设项目全面完成。2005年—2011年,全省各地先后分5批完成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371个,落实国债项目资金3804万元,地方配套253.6万元,基本改变了司法所无房的历史基层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省厅坚持把提高基层经费保障能力摆在重要位置,抓住中央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水平。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3万件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许多矛盾纠纷都能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基层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学习活动,5年中先后有167个司法所和251名司法助理员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

  省司法厅厅长王胜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大力加强县(市、区、行委)司法局建设。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近年来又新增了律师管理、社区矫正和对司法所管理等职责,职能多、任务重、责任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发扬成绩,巩固成果,乘势而进,进一步把司法所建好、建强,把基础打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部分司法所的立户问题,全面落实司法所的副科级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司法所收编管理,为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根本,是提高基层履职保障能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继续抓紧抓好。要大力推进州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成效,最终要用业务工作实绩来体现和检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是基层建设工作的根本,要把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干部队伍。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基层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会议主席台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向前进。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基层建设涉及人事、编制、资金、建设等问题,必须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开展工作。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检查验收,州、县两级重点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和具体指导。要严格落实各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抓基层工作机制。三是深入基层,做好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努力做到工作到基层,服务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带头到基础差、困难多的地方,摸实情,想实招,求实效,脚踏实地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每一项工作。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部一定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努力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文、图\刘军)

  先进集体和获奖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会议现场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