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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看守所来了“准妈妈”

2012-11-30 08:46: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11月27日,怀孕6个月的“准妈妈”——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团工委书记蒋仕霞,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与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静、干警杨德志来到区看守所,为涉罪未成年人张刚(化名)担任“临时妈妈”,参与对张刚的第一次讯问。

    今年10月16日,因涉嫌运输毒品1024克,17岁的张刚被永川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张刚的家乡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初中辍学后,张刚随父母外出打工。因受不了父母的管束,他一个人跑到广东。

    “我个子小,建筑工地不要我,进工厂,别人又嫌我没经验。”张刚说,看着老乡运毒“赚钱快”,他决定冒险一试。为了2万元的“报酬”,他孤身一人携带1公斤多毒品,从缅甸来到重庆市永川区,下车即被警方查获。

    11月13日,该案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张刚的父母远在云南边陲,为保障其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机制,并在“合适成年人库”中进行挑选。今年8月,永川区在每个镇街选择妇联干部和团委干部,建立了88人的“合适成年人库”。

    在讯问室,看到没穿检察服、肚子隆起的蒋仕霞,张刚显得有些惊讶。

    检察官随即说明了蒋仕霞的身份,宣读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告知书》,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并开始讯问。

    其间,遇到张刚听不明白或回答“卡壳”的话,蒋仕霞就在一旁“翻译”,一句句解释,生怕他听不懂。在半个多小时的讯问中,张刚对涉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讯问间歇,蒋仕霞不失时机地与张刚进行交流,了解其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

    工作结束后,蒋仕霞对记者说:“经过今天的实践,我感到‘合适成年人’很有必要。同时,我也感到自己的责任更重了!”(沈义 满宁)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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