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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提供

2012-11-29 17:24: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北京晚报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说,流动人口的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接收地)为主予以提供,必须要保证其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这也是我国首次明确流动人口的义务教育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

    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这次是我国首次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这部3万字左右的《规划》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公共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免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此外,《规划》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

    今天上午,胡祖才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这些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比如我们在教育方面,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在医疗方面,我们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到了95%以上人口。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但是,基本公共服务无论从规模和质量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城乡区域差距明显,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针对记者提出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胡祖才说:“这次《规划》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不同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对一些现在公共服务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问题,在《规划》当中也有原则性和方向性的要求。首先明确了对流动人口的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接收地)为主予以提供,总的责任已经明确了,必须要保证他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至于高考,已经超过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但教育部已经非常明确方向了,相关政策也正在研究。现在一些地方也在进行探索,总的来说将来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基本公共服务要成为群众的基本权益。”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