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当记者赶到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人民法庭的时候,一起父母诉儿子赡养费纠纷案正开庭审理。
“我们老两口年纪大了,没有劳动能力,不靠儿子靠谁? ”“都是儿子,你却偏老二、老三多,我就是不服气!”潘村镇太平村80岁的王成孝老两口和大儿子王维军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着。 “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你家老二、老三都已经同意付赡养费和医疗费了,你作为大儿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要是判决下来了,执行庭开车到你家去强制执行,你面子往哪搁? ”审判员、潘村法庭庭长刘学讲苦口婆心地劝说王维军。
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王维军最终同意与两个弟弟一样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赡养费和医疗费,父子双方当庭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按手印,并相拥言和。
潘村人民法庭位于明光市最北部,辖三个乡镇和一个国营潘村湖农场,面积319平方公里,约13万人口,法庭目前仅有两名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
面对每年数百起诉讼案件,且案件数量连年增加的现状,潘村人民法庭近年来开始探索“一周结案制”,有效整合审判资源,对于特别困难、急需从速从快化解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开通诉讼快车道,打造便民司法。同时,探索简单民事案件诉裁机制,对于那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不大,基本无争议的案件,通知或联系当事人采取捎口信、打电话、发传真、电子邮件等方便快捷的方式,结案方式灵活地选择调解、简易开庭等形式。
为做到快审快结,潘村人民法庭通过法院局域网,在案件未拿到手的时候,就开始传唤当事人,甚至迅速办结。当事人到法庭即开始办理,对大多数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争取第一次到庭即办结。对不能即时结案的案件,及时送达开庭传票,开庭时间根据案情给二三天不等。
“开庭传票送达后,我们不是将案件束之高阁,而是紧锣密鼓审理的开始,期间不断与当事人联系,力争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则做好开庭前准备。 ”潘村法庭庭长刘学讲介绍,今年以来的330多件案件中,只有10多件是判决案件,其余都是调解或撤诉,而且采取简易程序的案件在90%以上,一周内结案率100%,其中最快调解案件只花了几个小时时间,且速调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为做到案结事了,潘村人民法庭还探索出“督促履行”制度,对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不是审结后就撒手不管,而是将当事人的维权工作延伸至诉后,用足用好各种方式,让调解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为方便群众,潘村法庭还开设了“午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黄昏流动法庭”等,只要群众有需要,法庭干警便放弃休息时间,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渔村,在纠纷发生地现场调解、就地审判、化解纠纷。
在调解中,潘村人民法庭要求审判人员在讲法、讲理、讲情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调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的作用,发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协助调解,并借助辖区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组织和个人,构建了一张覆盖辖区每个地方的调解网络,做到“小矛盾不出村,一般矛盾进乡镇,调解未果进法庭”。(记者 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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