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2012年度清华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明理楼召开。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法学院培养的人才必须要能解决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中国的法学教育有两个脱节,一是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律问题脱节,法学院每年有几十万毕业生,但不能很好地解决我们国家法律实践的问题;另外一个脱节就是法律理论的研究和实践脱节,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法学博士队伍,但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脱节,大量的论文毕业以后放到图书馆无人问津,对于社会实践没有任何的影响。针对这两个脱节,清华法学院正在探索实践教学新模式,将来要达到让100%的学生到基层实践和100%的学生到海外实践的两个“百分之百”目标,要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和涉外法律人才,增强实践中的问题意识,以学术研究促进中国法治建设。
据悉,清华法学院自1995年复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基本方针,形成了“校内实践教学”与“校外法治实践”并举、相互配合的模式,树立了不仅要教书,而且要育人的教育理念。法学本质上是一门实践性学科,但在我国奉行大陆法系体制下,经院式教学方式依然盛行于法律院校,教条式法学教育仍居于主流,实践教学环节比较匮乏。清华作出的尝试、经历的教训、积累的经验,或许可以为整个法学教育界提供一个参考的样本。
(记者刘卉 通讯员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