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工作的若干管理规定》,加强对铁路运输检察工作的领导。据了解,今年5月,按照有关规定,铁道部与天津市检察院签署协议,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地方领导。移交后,天津市检察院与铁路运输检察院相互沟通和配合,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记者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