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检察长 胡笳。
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这么多年,我的实践和感悟可以概括为四个字:“融、振、干、督”,念好了这四字经,服务民生,大有作为。
首先是“融”字。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使命。我院坚持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主动服务荔湾推进城区转型升级的白鹅潭经济圈和十三行商圈“两圈”建设及重点工程,奠定荔湾检察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
其次是“振”字。推动检察发展的各种要素中,人是最根本的。结合队伍实际,我院确定了“以人为本、振奋精神、强化管理、开拓创新、再创辉煌”20字方针作为治检理念。在队伍管理上,坚持严管厚爱。一方面,全面整顿纪律作风,提振精神面貌,提升执法形象。一年来,对1名服务中心副职进行免职,对4名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另一方面,注重从优待检,严格执行“强制”休假、一年一体检制度,办好干警食堂,设置文化设施,逢干警生日和重大节日,院领导以温馨短信、送蛋糕、献花等方式问候,营造和谐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再次是“干”字。干就要真抓实干,干到点子上。结合荔湾实际,我们建立了“从不平衡发展到平衡发展”的动态发展模式。通过重点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业务和公诉业务,拉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今年1月至10月,共对各类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049件1511人,同比上升39.7%和48.9%,起诉了芳村花卉市场“105”欺行霸市专案、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同时,通过“创新驱动、文化引领”两大“引擎”,为检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打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监一体化工作模式。率先与区内8家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被市里相关单位作为经验在全市推广。同时,着重发挥检察文化的影响力,先后与珠江钢琴集团、广州医药集团等企业开展文化共建活动,促进廉洁文化的推广。
最后是“督”字。“督”有两层含义,一是督办。好的制度需要强有力的执行。为此,我提出“严、实、快、新”四字要求,着重提高执行力。“严”,就是严格要求,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实”,就是要脚踏实地,树立实干作风;“快”,就是要只争朝夕,提高办事效率;“新”,就是要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同时,对表现好的科室及个人在局域网和大堂显示屏予以表扬,对做得不好的坚决批评,形成创先争优、导向鲜明的工作氛围。“督”的第二层含义是监督。对外,我们始终坚持开门纳谏,虚心听取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对内,班子成员清正廉洁,以身正人,发挥无声的感召力和无形的凝聚力。(胡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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