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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问题创建机制 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12-11-28 09:42:3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了加强司法公信、推进公正司法,大力反腐倡廉。近年来,一些司法腐败现象使司法不公成为社会焦点,造成司法公信力受损,司法权威下降,影响了人民法院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笔者所在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紧紧把握法院工作特点,以保障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坚持针对问题建立机制、依靠机制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突出实践特色,创新工作方法,经过近五年实践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的“十项机制”。

    十项机制,其核心就是以权力制约实现对执法风险点的全覆盖,以科学的流程、严格的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电脑随机分案机制。作为案件审判流程的起点,立案环节也是产生“一条龙”腐败现象的源头,而“人工分案”则是产生“权力寻租”隐患的制度弊端。因此,自2008年,我院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机制,除集团诉讼案件、发回基层法院重审再上诉的案件等不适合电脑分案的案件,一律由电脑进行自动分案,由原来的随意分案变为随机分案,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因素操纵办案程序、影响案件公正的可能性。

    ——合议共同责任机制。目前,案件合议仍以承办人定案为主导,成员制约功能弱化。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院建立了合议共同责任机制,实行合议庭成员共同审理、共同研究、共同负责的运作模式和保障制约机制。加强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书记员对合议庭成员发言如实记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评查部门定期按照20%的比例抽查,发现存在“合而不议”、“名合实独”问题的,将对该合议庭所有案件进行全部评查,促使合议庭成员必须认真合议。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经评查确认存在“合而不议”问题的案件,不论实体结果是否正确,一律实行责任追究,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终审案件反馈制约机制。为了防止二审终审裁判的随意性,2008年,我院建立了终审案件反馈制约机制,通过“两审一评两沟通”工作流程,将基层法院对发改案件的意见反馈纳入重要监督渠道,以更加方便、直接、实用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二审权力的自我制约,确保二审公正。具体讲,“两审一评”是指,辖区法院对我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有异议的,经其审委会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交由我院评查部门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经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反馈辖区法院。“两沟通”是指,我院合议庭对拟发回改判的案件要先与原审法院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办案依据等情况作为参考,两级法院定期对案件审判思路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基层法院意见,总结经验,统一执法尺度。

    ——内部层级监督机制。法院组织法和诉讼法对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缺少相应规定,这使得法官个人自由裁量权过大,带来司法腐败隐患。对此,我院在严格落实组织法、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基础上,于2009年建立了内部层级监督机制,通过对权力进行分解和制约,强化各级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职责,保证案件公正处理。一方面合理配置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审判长和合议庭之间的权力,明确层级组织领导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做到严格把关不失位;另一方面,完善监督程序,有效制约权力,从法官到领导,层层尽责正确作为,互相监督防止乱为。

    ——涉诉财产网上拍卖机制。针对在涉诉财产委托拍卖过程中个别中介机构关联交易、暗箱操作,个别法官有可能借此收受贿赂等现象,我院改变过去拍卖机构受法院委托单独进行司法拍卖的传统做法,采用市场化手段,实行网上挂牌竞价方式处置诉讼财产。对于民事执行中需要变价处理的涉诉财产,一律进入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天津市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挂牌竞价进行拍卖,由此实现拍卖流程公开化和财产价值最大化,降低了廉政风险。

    ——异地司法鉴定机制。司法鉴定结论能够影响到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在本地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案件审理中需要司法鉴定的仅从名册中选取,这容易产生地域保护、行业技术同盟以及人情干扰,影响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为此,我院建立了异地司法鉴定机制,通过与当地高、中级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北京、上海、沈阳等6个地区选择了79家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当事人自愿原则,通过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实行异地司法鉴定。此类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发改”,鉴定结论“零复核”。

    ——减刑假释听证机制。减刑假释案件数量大、程序简单,通常由监狱管理部门批量申报、法官集中进行书面审核,这种方式偏离了对服刑人员公平给予法律奖励的价值目标,也为个别人利用金钱甚至权势干预打开了方便之门。对此,我院在2009年推出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机制,专门组织合议庭到监狱、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全面听取监狱、检察机关和罪犯本人及同监区罪犯的意见。在审理后做出裁定前,到辖区内监狱、看守所的各大监区张贴公告,对拟减刑、假释人员名单,原判刑期、悔改表现情况、减刑假释的依据和理由等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实地考察。这样,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过程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同时,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该机制实施三年多来,裁定准予假释的355名罪犯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案件评查倒查机制。通过对案件进行评查倒查发现问题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打消法官侥幸心理,及时肃清不廉洁问题隐患。案件质量评查是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提起再审,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以及基层法院对发改提出异议的案件,由专门评查机构逐案进行评查,被确定为偏差、差错、错案的,由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案件评查部门共同对合议庭进行约谈并在全院通报。合议庭要就该案写出检查报告,同时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级晋升的综合考量因素。信访责任倒查是对出现的非正常访案件,由信访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和责任分析,严格查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分情况严肃处理。

    ——案件审理调控机制。通过对案件审理的定量化调控和全程化监督,有效保障了审判权、执行权的规范高效运行。自2008年开始,逐步形成了全面涵盖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22项指标。以指标体系为基础,抓好审判工作流程全面监控和关键环节重点监控,将宏观管理和日常调控相结合,形成了全院上下一心,共同保障公正廉洁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全市法院首先提出了收结均衡率指标,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全年工作前松后紧造成案件积压等问题,实现案件进出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

    ——公正办案激励机制。以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评价等为依据,客观、全面、详实地考核法官、干警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规范;以业绩档案制度为基础、绩效考核制度为核心、奖励惩戒制度为落实,充分调动法官和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别是在晋职级和领导干部选任中,将德能勤绩廉一同考核,公平选人用人。

    机制建设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其效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撑。我院将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十项机制全部搭建在信息化平台之上,依托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数据统计分析、法庭审判观摩、干警绩效评价、纪检信访督办等九个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审判流程节点的严密控制,做到了环环有制度、步步有监控,确保审判全过程合法公正;依托互联网、政府网等开放平台,将委托鉴定、评估、财产处置等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我院高度重视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抓好各项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坚持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实践特色。

    我院在探索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过程中,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加强机制建设,必须以求真务实为原则,关键在于不停顿地查找问题,必须树立不怕困难、勇于冲破阻力的信心和决心,必须坚持不唯书本、勇于创新的精神。

    (姚奎彦 作者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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