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一项新使命、新任务。要履行好这一新职能,我们必须破除旧的思维,转变观念,用全新的理念和管理手段来管理。”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访湖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管理局局长夏飞坦言。
近几年来,湖南司法戒毒系统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毒情发展演变,用全新的视野和方法来把握、推进戒毒工作,树立“大戒毒大矫治”理念,推行“服务性执法、教育性管理和综合性矫治”三项创新,努力构建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三期四区五级六项机制”基本构架,为戒毒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自2008年8月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累计收治教育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3750人。
在破中立,在立中行,湖南司法戒毒系统正在积极探索一条戒毒工作新路子。观念的变化带来了执法方式、管教手段等一系列新的变化。
由“管理人”到“帮助人”
执法理念转变体现人文关怀
强戒人员黄晓华(化名)告诉记者,在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年零二个月的日子里,是这里的民警改变了他。最令他感动的是,当时自己5岁的儿子小凌志被冷水江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并且已下了病危通知书,家穷四壁根本无力负担治疗费用。知晓情况后,所内民警迅速组织了“用心祈福、爱心共助”募捐活动,并与媒体携手发起了一场关爱救助行动。民警还送他儿子到北京手术,尽管孩子手术不成功,但这彻底改变了他,最终以优异表现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至今再也未碰过毒品,妻子再次怀孕,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
和黄晓华同样享受了个体性服务的还有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王刚(化名)。他告诉记者,因为吸毒自己被送进了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亲情电话得知,他所持原单位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的职工股将整体转让,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公司处理股权转让事宜,只能得到本金9000元。因担心利益得不到保障,他向所里申请了个体性服务,请求民警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一个月后,当法制科民警告诉他,原出资9000元职工股手术已经办好,转让得款10万元时,他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些只是我们系统推出服务性执法创新工作以来的一个侧影。”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黄勇介绍。
据了解,湖南司法戒毒系统推行服务性执法以来,把握戒毒人员服务需求,通过问卷调查表,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想、所盼,了解现实困难和需求,通过规范服务内容,将对矫治对象的服务分为“基本性服务”、“个体性服务”、“激励性服务”三大类。如今,为新入所戒毒人员提供衣服、生活用品等“入所爱心包”,将他们纳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每月一次的QQ视频会见搭建戒毒人员与亲属心灵沟通的桥梁,法律直通车帮助他们合法维权,出所就业桥帮助他们与爱心企业签订出所就业协议……这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要求”都变为了现实。
“服务性执法不仅要执法如山,更要执法如水,要通过爱心和努力帮助他们戒除毒瘾、顺利融入社会。”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民警朱启胜告诉记者,过去管理更多强调的是管教,帮助矫治对象改正错误;如今,则更多是在帮助他们开展生理脱毒治疗、成瘾行为矫治、功能康复训练、价值重构等工作,实现了由“管住人”向“帮助人”、“教好人”的转变。
由“封闭式管理”到“社会化训练”
执法模式转变体现科学戒毒康复矫治
“2个月前,我来到白马垅所回归适应区,这里是出所前的最后一站,每天我们自主管理,民警就像辅导员一样,帮助我们提供就业指导、婚姻家庭指导,提供社会信息,在这里我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一样。”在白马垅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回归适应区内,正在学习茶艺的常德籍强戒人员侯芸(化名)告诉记者,再过12天自己就要回家了,出所后打算开个茶吧,攒点钱去孝敬父母。
湖南省戒毒局戒毒管理处处长贺柏林告诉记者,侯芸是湖南司法戒毒系统构建“三期四区五级六项机制”基本构架以来,进入回归适应区中的一员。目前,全省已有7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了回归适应区,318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入“准社会化训练营”。 他们享受放假、准假、所外试工等待遇,是个“半社会人”。
据了解,湖南司法戒毒系统推行的“三期四区五级六项机制”戒毒工作构架,主要按照戒毒客观规律将戒毒流程分为脱毒期、康复期、巩固期三个期,按戒毒的不同区域,通过红、橙、蓝、绿四种颜色划分为医疗戒护区、康复教育区、常规矫治区和回归适应区四个区。对应不同的戒毒职能,将四区按照五个等级进行动态流转管理,不同区域对应不同的管理方式,享受相对应的等级处遇,同时着力构建集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再社会化教育、心理矫治、关怀救助、后续照管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六项机制。
“以前管理劳教戒毒人员,推行的是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的三种管理模式,如今,全省推行‘三期四区五级六项机制’戒毒工作构架,在分区管理的基础上导入了科学的戒毒矫治。”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刘德彪告诉记者,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起,就按照戒毒流程,通过脱毒治疗、环境适应、康复训练、动机强化和回归指导五个方面来帮助他们戒毒。特别是针对吸毒人员“违法者、病人和受害者”三重身份,明确三大基础矫治项目,即价值观重构矫治项目、药物依赖矫治项目和功能恢复矫治项目,提升综合性矫治的效果。这既是管理方式的变革,更是戒毒工作专业化的要求。
由“所内矫治”到“开放戒毒”
执法体系转变体现戒毒康复社会化
“戒毒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有支持的家庭、有纯净无毒的环境和关心不歧视的社会。在康复所,我深刻感受到了这里民警的关爱。出所后,他们继续关心我,与社区和家庭联合进行监督,督促帮助我戒毒。现在,我每月回所定期尿检,合格还能领取200元的戒毒奖励金。”在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已出所四年但依然每月坚持到所内自觉接受尿检的陈静如此告诉记者。
戒毒康复所副所长刘湜告诉记者,像陈静一样每月回所接受社区戒毒指导站监督指导,进行尿检的目前还有60余人。近3年来,他们立足所内,在封闭无毒环境下分区分期进行,把握个体特点及功能受损情况综合施策,同时通过戒毒工作社会延伸,在当地建立戒毒工作社区指导站,所内所外携手共同巩固戒毒效果。目前,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先后在邵阳、岳阳等地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实现了社区的长期合作。同时加强后续照管,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保持操守的每月给予200元物资鼓励,对生活和就业上给予帮助。该所已与505名康复人员建立了定期回访制度,成功挽救了一批即将走上复吸道路的戒毒康复人员。
“完整的戒毒过程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重返社会。原有的戒毒重视生理脱毒、轻视身心康复、忽略重返社会。因此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构建联系的、开放的、发展的‘大戒毒、大矫治’工作体系。”据夏飞介绍,近几年湖南司法戒毒系统积极拓展戒毒工作职能,延伸矫治手臂,目前已形成了新开铺所“千里马”后续照管工程、坪塘所成立了“黄丝带”戒毒鼓励基金、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建立了地区戒毒指导服务站、常德所形成了“戒毒所——家庭——政府”一体化的社会帮教网络。
记者了解到,开放式戒毒体系的构建,已经使湖南全省上万名戒毒人员开展了出所前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达99.99%,提高了戒毒人员就业和创业能力;设置的“爱心互助基金”和“黄丝带”戒毒鼓励基金,对在所家庭困难的戒毒人员和解除戒毒并保持操守的戒毒人员发放困难扶助金和保持操守鼓励金达到上百万元,增强了他们的戒毒信心;搭建的“千里行”就业扶助和后续照管平台,为2000多名戒毒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促使他们出所后尽快融入社会,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记者 赵文明 阮占江 通讯员 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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