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审议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报告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取得明显进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监督纠正诉讼违法和裁判不公问题,促进和支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通过加大抗诉力度、推行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纠正诉讼违法行为等方式,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在报告中表示。
据了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自2008年9月实施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连年听取相关部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北京市检察院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取得了明显进步。通过引进优秀的民商事法官和相关专业的法学院校毕业生,使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得到充实加强;通过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通过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来加大对裁判不公和程序违法的监督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对法院民事调解和执行工作的监督,拓展了民事诉讼监督领域。
与此同时,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仍有不足。主要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总体办案规模还不够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偏弱,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特别是基层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民事行政检察队伍诉讼监督经验不足,专业素质能力特别是办理新类型复杂案件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较弱,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社会宣传还应进一步加强。为此,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力度、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社会认知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提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指出,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监督促进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将审判错误和诉讼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整体司法的公信力。通过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深入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深化民行检察改革、完善一体化与立体式监督工作架构、强化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等方法,继续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记者王斌)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司法认定
·山东省检部署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调查工作
·陕西城固行政诉讼庭外和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甘肃省委书记旁听行政诉讼案
·江西新余重点行政诉讼案行政首长必须出庭
·浅谈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和期限
·浅谈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和期限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民告官”不再“跑马拉松”
·吉林省法院系统普建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
·江苏宿迁法院加强机制建设提升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实效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期限
·行政诉讼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