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人民法院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积极贯彻“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大司法惠民工作力度。今年4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全市人大代表作出了“六项司法惠民实事”庄重承诺。目前,该院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把工作成效体现到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去”的要求,继续推动六项承诺落到实处。
几天前的一个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里,律师小杨正在办理立案手续。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并不是向宁波中院起诉,而是向该院下辖的象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宁波中院今年推出的“六项司法惠民实事”承诺中的一项。宁波中院在全市牵头建立的这一异地远程立案机制,目的在于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在今年4月的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宁波中院院长李泽明作工作报告时,首次向全体人大代表作出了“六项司法惠民实事”的承诺。包括开展职工权益司法保护等五个司法专项服务、引入专业机构担保诉讼保全、防范年底拖延或暂停立案、实现全市异地远程立案、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工作、建立网上执行查控体系等内容,涉及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涵盖了当前多个重点、热点司法领域。
“六项承诺是把过去零敲碎打的司法惠民工作升级到了全方位、立体化、重互动。”李泽明对记者说。
跨院远程立案 省时省力省心
今年8月,在宁波中院的牵头下,宁波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异地远程立案机制。“所谓异地远程立案,就是对宁波市内的法院管辖的案件,原告或者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就近的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比如提交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等。”宁波中院立案一庭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该院建立异地远程立案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就近利用司法资源,节约诉讼成本,实现全市法院立案资源共享。
“比如你有一个案子要到象山法院起诉,而你自己的居住地和工作地都在宁波市区,按照以前的规定,你必须去象山法院办理立案,这样来回一趟路上就要三四个小时,很不方便。”立案一庭负责人解释说,“而通过异地远程立案,你就可以直接向就近的人民法院,比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既免去了往返的舟车劳顿,又能够提高办事效率。”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和代理人,大家对法院的这一新举措给予了肯定,尤其是律师都普遍欢迎。“异地远程立案太给力了!”前面提到的律师小杨告诉记者,“我们事务所离宁波中院比较近,现在,只要是宁波市内法院管辖的案件,我都直接到宁波中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节省了很多宝贵的时间,还省下了不少汽油钱。”
不过,由于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目前,异地远程立案适用范围和案件类型还有限制。“随着对这一机制探索的深化,我们会逐步扩大它的适用范围,不断提高司法惠民便民的质量。”立案一庭负责人表示。
重维权善调解 促“和”劳动关系
今年7月,宁波中院开展了“外来务工人员、职工权益司法保护专项服务”活动。
“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两级法院加大了调解工作的力度,以尽快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宁波中院民五庭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宁波中院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46.01%,全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为73.52%。”
前不久,该院受理了一起涉及39人的系列劳动争议案件。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在法院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企业及时支付了履行款,较好地化解了一起群体纠纷,既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使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建筑行业是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领域,因此,我们高度重视加强对该领域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民五庭负责人说。鄞州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9名建筑工地工人起诉某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而该公司则辩称,他们将劳动报酬付给了包工头,已经履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企业向包工头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能免除其向9名建筑工人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衔接,积极构建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民五庭负责人介绍。据悉,8月13日,宁波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劳动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并邀请了市、区劳动仲裁院部分专家参加,以期进一步推进诉调衔接、统一宁波市两级法院在实践中的不同做法。
“网拍”引入司法 透明高效利民
今年7月,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尝试通过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吸引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但这一创新举措总体上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欢迎和支持。一项全国范围内的民意调查显示,94%的网民赞同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涉诉物品,认为公开、透明、高效、零佣金,便民利民。
探索运用淘宝网试行互联网定价的司法拍卖改革,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年初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来的,宁波中院积极响应,全程参与并指导了这两家基层法院的司法网络拍卖。
该院司法鉴定处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网拍”的优势。“首先是可以扩大竞拍范围。相比委托拍卖社会关注面小、竞拍人少的局限,‘网拍’有效提高了拍卖参与度”。据悉,本次拍卖通过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多个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竞拍人参与拍卖,其中外地籍竞拍人占60%。
“其次是操作方便快捷。”司法鉴定处负责人说,“竞买人可以通过电脑全程参与司法拍卖,免去前往拍卖场所的诸多不便。”同时,“网拍”真正实现了“零佣金”,有效降低了竞拍人参与司法拍卖的成本。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宁波通过淘宝网交易平台顺利完成了6次网络司法拍卖,其中成交5次,累计节省拍卖佣金近3万元。
司法网络拍卖的另一大优势,是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传统的委托拍卖往往存在资产“增值率低、成交率低”,容易导致被低估贱卖、缩水贬值等问题,“而通过‘网拍’,根据目前的情况看,最终以高出起拍价3%至65.5%的溢出价成交,切实提升了债务人资产的偿债率,也有效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司法鉴定处负责人说。
此外,相比于委托拍卖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风险,“网拍”所有拍卖流程都由网络系统自动操作,并将标的物、交易规则等在网络上全部公开,切实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实现了司法透明、公正、廉洁。
司法鉴定处负责人还表示,下一阶段,宁波法院将继续完善相关操作规则和流程,使司法网络拍卖逐步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明确界限 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宁波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出现了民间借贷纠纷和非法集资犯罪高发状况。针对这一情况,近日,宁波中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民间借贷涉案问题司法妥处专项服务的意见》。“民间借贷既涉及企业也涉及民生,还关系一方稳定,司法政策性很强。”宁波中院副院长戴龙军表示,“我们研究出台这一《意见》,目的是统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规范和促进我市民间融资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宁波市两级法院要严格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与正常民间借贷行为的界限,并区分刑民交叉的不同情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中止诉讼或继续审理。
“与此同时,我们还强调要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据悉,今年3月,宁波市委政法委等五单位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纠纷,可请求相关单位协助调查,当事人有刑事犯罪嫌疑的,一律将案件或相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虚假诉讼危害极大,尤其在民间借贷的案件中多发,既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对诉讼资源的浪费,也是对民间融资市场的严重扰乱。”戴龙军说,“我们将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精神,防范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的行为。”
同时,宁波中院还开展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司法保障专项服务,出台了加强相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执行的指导意见,并已制订专项服务方案,各基层法院也在中院的指导和协调下,圆满完成了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司法强制搬迁的任务。宁波新南站、新大世界强制搬迁等工作,得到浙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和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同时,开展涉案中小微企业司法差异化处置专项服务,全市法院自去年9月以来受理或正在审理的27件企业破产案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化解经济和稳定风险,全力挽救有生产能力的企业,9家企业完成或正在破产重整,其他难以挽救的企业完成或正在破产清算,将有序退出市场。加大房地产调控纠纷司法应对力度,强化调解协调,宁波中院涉房地产案件调解撤诉率由6月的51.2%提高到8月的63.8%。此外,宁波中院着力推进网上执行查控体系建设,已经与22家在甬银行签署网上查询协作纪要,加大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有效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路径。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抓好六项司法惠民实事承诺的落实,对已经初步完成的,要进一步深化,对还在推进过程中的,要加大力度,争取到年底全部兑现。”李泽明表示,“希望明年两会时,代表、委员对法院落实司法惠民实事承诺情况能够满意,同时也希望他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并把这一机制坚持下去,做到常态化、长效化。”(记者 王家星 贺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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