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搞好法院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和审判工作离不开健全的规章制度,福建石狮法院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严格的制度才有高素质的人才和高质量的服务。因此该院有意识地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实现了以制度管理人,以纪律约束人,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法院管理机制。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该院将制度的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共制订和完善了18项工作制度。其中制定出台《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促使全院重要工作事项的报告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机关会议规则》,规范各项会议制度,精简会议,进一步克服了“文山会海”;制定《审判职权划分规定》,明确法官的审判职权,杜绝了历年来存在的自审自签的现象,严把案件质量关,进行事前监督;制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的职责,进行审判过程监督;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进行事后监督,从而在全院构筑起事前、事中、事后紧密结合的监督网络,使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有章可循。
加强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该院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抓手,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通过拓宽渠道,实事求是地查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着执法不规范、随意性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有针对性地边整边改,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率先在泉州法院系统编印《法院规范管理文件汇编》, 规范了40项制度,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审判工作管理、行政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到“院有院规、庭有庭章”,使司法程序、人员管理、党员教育、司法为民、岗位职责、法官言行、监督制约等每一方面、每一环节都有必循之章,实现对法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再好的制度不抓落实,还是空设。该院高度重视落实制度责任制建设,把法院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奖惩制度结合起来,将纪律处罚和教育管理落到实处。首先,抓制度的入脑入心工作,列入政治学习的内容,利用集中学习时间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其次,抓制度的督查工作。实行“五个通报”。一是编发《审限跟踪情况通报》,每半个月对各业务庭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通报和督办,三年来共对1927件临近审限案件进行催办,审限内结案率一直100%。二是编发《石狮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情况通报》,对各业务庭每月办理案件的“十率”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编发《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情况通报》,每季度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通报。四是编发《信访情况通报》,将每月的群众来信来访的基本情况及信访分析等进行通报,增加全院人员的信访责任感。五是做好《效能检查通报》,由政治处、监察室平时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查岗,对干警遵章办事、开庭仪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在月底对效能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迟到、缺勤的干警加以通报。促进了干警按时到岗的意识,改正了以往存在的开庭不准时的现象,维护了庭审的严肃性。
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判监督,狠抓案件 “十率”,该院形成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客观规律的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对队伍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叶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