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 立信于民
——记奋进中的石泉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坚强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保障司法”的十六字方针贯穿于各项工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获得了县、市两级文明单位称号。今年,该院秉承“人文、绿色、文化”的创建理念,力争通过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为石泉县大调解工作的主体单位之一,石泉县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人民满意率方面狠下功夫。该院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突出问题的的自觉性,为建设一支作风顽强,素质过硬的政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将和谐司法的理念落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率,石泉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法官大讲坛”、“读书感怀”等文化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还向社会展示了法院文化特色,确立了石泉县法官文化品牌;并进一步加强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面对新时期新形式和新要求,石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干警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真正做到和谐司法,从而立信于民,让党放心,使人民满意,被社会信任!(陈光辉)